索 引 号: | 003143656/201810-00004 | 信息分类: | 经费投入和使用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屯溪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格式: | 其他 | 生命周期: | 其他 |
名 称: | 屯溪区四举措提升教育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成效 | ||
关 键 词: | 发布文号: |
发布机构: 屯溪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10-09 信息来源: 屯溪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374
为切实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屯溪区“四举措”提升教育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成效。
一是强化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制定年度经费分担计划,按照省核定的年度民生工程资金任务,做好中央、省、区分担的保障经费落实拨付工作,保障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二是强化区政府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加大区本级教育经费投入。在落实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区政府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规定,加大区财政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三是强化“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将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健全规范高校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财务管理规范。为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定期对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精细化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落实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保证民生工程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