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43189/201911-00033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文件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格式: | DOC | 生命周期: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朱志英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发布文号: | 屯政人〔2019〕16号 |
发布机构: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26 10:38:22 信息来源: 屯溪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1020
关于朱志英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任命:
朱志英同志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身份不变,试用期一年);
程军同志为区水利局副局长;
谢继标同志为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吴燕同志为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周毅同志为区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钦同志为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翟锋同志的屯溪老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细时同志的区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