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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屯溪区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29 17:18 信息来源:屯溪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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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屯溪区属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现将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1.2019831日前出生,满六周岁。

2.满六周岁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或属地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学区范围

(一)黄山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黄山市实验小学:北海路、苹果山路、徽山路、新安路、滨江西路、华山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2.黄山育才学校:北海路、阜上路、新园东路、天都大道、屯光转盘、天井坞围成区域。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二)屯溪百鸟亭小学教育集团

1.屯溪百鸟亭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东,书香云端及其以西,南至徽杭高速路区域。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

2.屯溪江南实验小学:率水河以东、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西区域(含许家棚、三充村)。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

3.屯溪百鸟亭小学柏山校区:高速路以南兖溪、紫阜村范围。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4.屯溪百鸟亭小学尤溪校区:汉沙、南溪南、尤溪、留村。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三)屯溪现代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1.屯溪现代实验学校:横江以西,率水河以北,西海路以东,以及横江路、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围成区域。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

2.屯溪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以西、西海路、率水路、宾虹大道以东所围成的黎阳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3.屯溪区戴震小学(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滨江左岸、江湾府。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4.屯溪区奕棋镇中心小学:宾虹大道北端以西,凤霞村以西以及奕棋镇管辖区域。奕棋镇徐村、奕棋村村民子女根据意愿也可至戴震小学就读。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四)屯溪五校联盟教育集团

1.屯溪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2.屯溪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3.屯溪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4.屯溪大位小学:仙人洞路、新园路、天都大道、滨江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5.屯溪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屯光转盘、天都大道、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各小学学区范围可参考屯溪区2025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附件1),也可通过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附件2)“学区查询”功能查询小区对应学区。

三、学区认定及招生办法

(一)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学认定

1.屯溪区(不含高新区,下同)户籍适龄儿童,截至2025831日屯溪户籍满一年,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在学区内小学就读。屯溪户籍不满一年的,待固定生源安排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在学区内,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父母房产为名下在屯溪“唯一房产”的,原则上安排在房产所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以祖辈房产或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入学的,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无其他住宅性质房产,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出迁入,认定为房产所在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在学区内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满一年,且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无其他房产的,待固定生源安排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在学区内,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适龄儿童户籍跟随父母以外亲友“挂户”、房产与其他亲友共有房产等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应为住宅性质。提供住宅性质公寓房产入学的,需为父母双方在屯溪“唯一房产”方可认定学区。

6为保障秋季适龄儿童入学,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百鸟亭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继续柏山校区就读二年级回百鸟亭小学主校区就读江南实验小学继续保留南滨江校区,2025年一年级新生在南滨江校区就读现代实验学校继续保留文峰桥校区,2025年一年级新生在文峰桥校区就读。

(二)非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非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父母在屯溪区稳定居住、工作的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根据父母在屯溪区房产或居住、工作及社保缴纳年限(或完税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属外地户籍非屯溪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

(三)保障优抚对象、特殊群体入学

1.对烈士、军人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向黄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提报需求,集中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4)经屯溪区人才办申报认定的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人才优待政策执行,适龄儿童通过系统报名后,相关信息由屯溪区人才办统一认定汇总。

5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优抚对象子女报名由各相关部门统一汇总监护人身份证件、优抚对象人员证明材料、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等材料,530日前报送屯溪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3.如有需“长幼随学”等各类特殊困难,可向区教育局普教股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入学流程

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2025年屯溪区属小学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预分配名单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

1.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202558日至512

2.预报名方式:皖事通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黄山市”进行报名,或登录https://ahrx.ahjygl.gov.cn/选择“黄山市”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见系统登录界面。

3.预登记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各类信息并拍照上传下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父母、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或租房证明;

(3)其他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提供在屯溪区居住证(黄山市外户籍人员提供),以及在屯溪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4.需“长幼随学”等各类特殊困难申请可扫描招生二维码(附件2),在“一年级招生”版块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5.未能及时进行预登记的,请联系普通教育股进行补登记(联系电话:0559-2596229

(二)报名信息审核、预分配

预登记信息通过政务大数据校验,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就读学校信息。学区内固定生源可于73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其余非固定生源于82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未在发布就读信息前进行预登记的,统筹安排入学。

(三)注册入学

91日前,各校公布新生班级和入学具体时间。适龄儿童携带儿童户口簿等证件(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校于930日前组织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在报名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到校注册的,视全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扫描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附件2,在线提出申请。

3.未尽事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9-2596229;监督电话:0559-2596230

 

 

附件: 1.屯溪区2025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2.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

3.2025年区属小学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一览表

 

 

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2025429

附件1

屯溪区2025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2

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

 


附件3

2025年区属小学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一览表

类型

所需材料

屯溪户籍适龄儿童

有房产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父母、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棚改拆迁协议);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

租房(含挂户)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如公租房、廉租房证明、租房合同等;

非屯溪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有房产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

(1)父母、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拆迁协议);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黄山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在屯溪区居住证;

3.工作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不含高新区)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以及完税/免税证明等。

租房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如公租房、廉租房证明、租房合同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黄山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在屯溪区居住证;

3.工作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不含高新区)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或营业执照以及完税/免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