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在全社会依法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的社会募捐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我会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合计8000元。现将爱心捐赠款明细公告如下:
黄山市富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捐款8000元。
黄山市屯溪区红十字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