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现将《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由于时间紧,公示时间10天)。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屯溪区气象(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1048730750@qq.com。
3.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板块中直接留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96586;联系人:屯溪区气象局周国宏。
四、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推动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气象服务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中国气象局牵头起草了《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2022年4月28日由国务院印发,省、市政府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目前我区经济社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对气象关联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推进《纲要》在我区落地落实落细,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1.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
2. 2022年11月11日安徽省政府办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56号);
3. 2023年10月7日黄山市政府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3〕36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业务体系、创新体系、治理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市前列。到2035年,数字智慧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屯溪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气象高水平服务保障成效更加突出。
(二)主要任务。根据区政府要求,从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夯实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坚持协调联动,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坚持集约高效,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4大板块15个方面明确了我区贯彻落实《纲要》,推进屯溪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内容和步骤。
(三)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布局、注重人才培养、强化法治建设和加强投入保障五个方面举措,确保我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屯溪区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屯溪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建成更加完善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业务体系、创新体系、治理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市前列。到2035年,数字智慧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屯溪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气象高水平服务保障成效更加突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强化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屯溪区科技计划项目作用,支持气象监测预警核心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研究,鼓励气象科研人员申请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开展干旱、暴雨(雪)等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方法指标研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推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科研业务深度融合、观测预报服务协调发展的研究型业务新格局。(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推动人工智能在气象数据分析、模式产品处理、灾害性天气自动识别跟踪等服务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2.健全精密气象监测站网。补齐新安江流域以及库区、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气象监测短板,优化升级地面自动气象站网。(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强化雷达、卫星等资料融合应用,推进卫星遥感监测和高分卫星气象监测产品的本地使用。引导鼓励社会气象观测,推进观测数据的收集与应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3.发展精准气象预报业务。基于中尺度多模式集成预报业务,加快成果转化,发展智能网格预报本地化释用及应用技术,重点发展精准强对流天气预警和智能预报业务。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建设智能、集约、协同、开放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平台。(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局)
4.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研发应用基于格点化实况、多系列卫星遥感和智能预报产品的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技术,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局)针对应急管理、交通安全、城市治理、休闲度假、旅游康养、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救援等场景,发展跨行业、跨学科交叉融合技术,研发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专业模式、模型和算法。(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探索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坚持底线思维,夯实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各镇、街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低碳经济园区服务中心)
6.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构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互动共享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城区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推进暴雨、强对流预警业务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加强农村多雷击地区雷电防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雷电灾害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7.增强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普查成果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各镇、街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发展全媒体预警信息快速精准传播手段。(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各镇、街道)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以及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和安全信息化能力建设。开展新型作业装备试验和应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融合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弹药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审核和空域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坚持协调联动,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9.增强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做好农业生产气象保障,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技术。(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加强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示范,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实现面向新型农业气象服务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以及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10.提升旅游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文旅、气象信息共享,推动气象信息接入旅游信息化平台,推动旅游景区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等国家气候标志,探索打造基于优质气候资源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升旅游气象监测能力与服务水平,积极融入长三角旅游气象服务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1.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保障。开展极端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对生态安全影响的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森林防灭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充分挖掘宜居、宜游、宜养气候资源价值,建立全区气候资源“一张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候生态品牌,推动气候宜居城区、气候宜游小镇、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气候康养地、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等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
12.实施“气象+行业”赋能行动。为天气高影响行业提供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相关行业智能化决策平台和运营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区气象局)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完善综合交通气象监测网,实施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行动,推动气象信息融入交通应急处置体系,提升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坚持集约高效,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3.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社会媒体的互动合作机制,推动将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有机植入主要媒体、主流资讯、生活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和便捷性,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14.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研发覆盖衣、食、住、行、游、学、康等多元化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展高清影视和短视频气象服务业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提升体育气象服务水平,针对重大体育赛事、会议等重要活动,强化精细化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5.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城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密城区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数据资源局)开展城区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服务,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城区数据大脑,推进“智慧气象”服务城区交通、防洪排涝、供电、供水、供暖,保障城区生命线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局、区数据资源局)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解决本地区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区气象局,各镇、街道)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镇、街道)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大地方人才工程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气象人才和科技资源交流合作,共同加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加强气象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推动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政策法规体系。(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道)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在区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气象领域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高质量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完善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机制,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12-20 14:29
2023年11月22日-12月1日,屯溪区气象局就《屯溪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邮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或部分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