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好电力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工作,我委联合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国网黄山供电公司起草了《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2023版)(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邮件发送至屯溪区发改委综合股,邮箱:txqfgwzhg@163.com,联系方式:2596460。
3.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板块中直接留言。
三、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发改价格〔2021〕5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93号)等文件要求,为细化落实《关于印发<黄山市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黄发改环资〔2023〕27号)文件,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好电力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并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意见,11月17日,将文本内容发法律顾问初审,初审无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
2.《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3.《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发改价格〔2021〕543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93号)
7.《关于印发<黄山市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黄发改环资〔2023〕27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内容及范围、电压等级和实施程序、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附则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目的和依据。对细则制定的文件依据以及意义进行了说明。
2.适用内容及范围。对“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做了界定和说明。
3.电压等级和实施程序。包括160kW及以下低压接入工程项目、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的其他类工程项目、成片开发区域、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的项目、特殊用电需求及其他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九龙园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程序。
4.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明确“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设施建成后项目的处置以及运维养护相关事宜。
5.附则。明确细则有效期和解释部门。
四、意见稿正文
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目的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发改价格〔2021〕5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93号)等文件要求,为细化落实《关于印发<黄山市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2023版)>的通知》(黄发改环资〔2023〕27号)文件和屯溪区人民政府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署的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好电力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内容及范围
“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内容是指屯溪区(不含新潭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电力接入工程标准或属地规划要求的电力接入工程。不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报装或个性化需求等延伸服务费用。
“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范围。1.建筑规划红线处第一支持物至公共管网连接处的所有高压架空线路电力工程;2.建筑规划红线处新上开关(环网)站所、电缆分支箱等至公共管网连接处的所有高压电缆线路电力工程。3.建筑区划红线无法确定时,以距离用户建筑直线距离最近的现有市政道路规划红线为界的所有电力接入工程。4.公共管网连接处距离用户建筑规划红线直线距离不足50米的,该公共管网连接处为红线第一支持物的所有电力接入工程。
三、电压等级和实施程序
(一)160kW及以下低压接入工程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具体建设流程按照供电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施行。
(二)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的其他类工程项目,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作为区级项目主体实施建设,建设费用由受益财政与供电公司按1:1分担,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准备。每年四季度,区发改委征求各项目主体新建、扩建计划及用电需求,会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编制下一年度“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计划,向区政府报告,申请财政预算,纳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需据实拨付,超出年度预算部分由区发改委向区政府申请追加;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2.项目启动。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申请,向区发改委申请“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政府承担部门费用,由区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结合项目落地区块电力接入现状、项目终期用电规模,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根据资规部门审查确认的建设路由,将《其他类10kV用户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备案表》、工程建设方案、图纸和相应概(预)算书等资料提交给区发改委。
3.审核确认。区发改委收到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会同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初设和概算等进行审核。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编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再由区发改委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组织清单控制价审核(审核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审计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预算拨付。区发改委在收到标前审计结果后,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合同并报送至区财政局,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相关程序招采的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作为入账凭证,按合同分批次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
5.项目建设。项目审核确认后,区发改委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3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收到预付款后,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要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定。
6.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3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资规、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7.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区发改委根据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申请和验收意见,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8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对项目验收确认后,由区发改委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立即启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审计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形成审计意见,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区发改委将尾款据实拨付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
8.项目变更。项目招标前,如果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工程造价,确需变更的,须按《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三)成片开发区域、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的项目、特殊用电需求及其他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区级财政受益的由区发改委组织专题研究,报区政府一事一议明确电力接入工程投资实施主体和费用方案。具体实施流程参照供电电压等级10kV工程项目执行。
(四)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暨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屯溪区级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主体,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协议,逐个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准备。当年四季度,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下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计划,交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进行年度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估算,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区政府报告,申请财政预算,纳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需据实拨付,超出年度预算部分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区政府申请追加;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2.项目启动。储备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区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告知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由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项目立项,并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结合项目落地区块电力接入现状、项目终期用电规模,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根据资规部门审查确认的建设路由,出具工程建设方案、图纸和相应概(预)算书等建设资料,资料提交给区土地储备中心。
3.审核确认。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到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委组织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初设和概算等进行审核。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编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再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组织清单控制价审核(审核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审计结果报送区资规局,同时抄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预算拨付。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收到标前审计结果后,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合同并报送至区财政局,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相关程序招采的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作为入账凭证,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按合同分批次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
5.项目建设。项目审核确认后,区土地储备中心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3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建设,确保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时序满足储备土地出让或划拨需求。
6.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资规、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7.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申请和验收意见,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85%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对项目验收确认后,由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立即启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审计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形成审计意见。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尾款据实拨付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
8.项目变更。项目招标前,如果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工程造价,确需变更的,须按《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五)九龙园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项目(含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的其他类工程项目、成片开发区域、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的项目、特殊用电需求及其他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九龙园区范围内,由九龙园区作为项目主体实施建设,参照该项目对应流程执行(具体见附件)。
四、资产处置及运维养护
“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设施建成后,所有工程项目无偿移交给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并于竣工验收合格且结清工程费用之日由区发改委(10kV工程项目)、区土地储备中心(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工程项目)、九龙园区(九龙园区范围内项目)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移交协议,协议生效后工程项目后续质保、维修养护工作及费用由国网供电公司负责。
五、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如无异议,则继续执行。若上级出台新文件要求,以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二)本文件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九龙园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项目实施程序
附件
九龙园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项目实施程序
以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九龙园区范围内,由九龙园区作为项目主体实施建设,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的其他类工程项目,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作为区级项目主体实施建设,建设费用由受益财政与供电公司按1:1分担,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准备。每年四季度,九龙园区征求各项目主体新建、扩建计划及用电需求,会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编制下一年度“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计划,向区政府报告,申请财政预算,纳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需据实拨付,超出年度预算部分由九龙园区向区政府申请追加;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2.项目启动。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申请,向九龙园区申请“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政府承担部门费用,由九龙园区申请项目立项,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结合项目落地区块电力接入现状、项目终期用电规模,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根据资规部门审查确认的建设路由,将《其他类10kV用户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备案表》、工程建设方案、图纸和相应概(预)算书等资料提交给九龙园区。
3.审核确认。九龙园区收到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委组织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初设和概算等进行审核。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编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再由九龙园区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组织清单控制价审核(审核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审计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预算拨付。九龙园区在收到标前审计结果后,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合同并报送至区财政局,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相关程序招采的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作为入账凭证,按合同分批次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
5.项目建设。项目审核确认后,九龙园区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3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收到预付款后,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要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定。
6.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3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资规、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7.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九龙园区根据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申请和验收意见,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8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对项目验收确认后,由九龙园区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立即启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审计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形成审计意见,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九龙园区将尾款据实拨付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
8.项目变更。项目招标前,如果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工程造价,确需变更的,须按《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二、成片开发区域、供电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的项目、特殊用电需求及其他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区级财政受益的由九龙园区组织专题研究,报区政府一事一议明确电力接入工程投资实施主体和费用方案。具体实施流程参照供电电压等级10kV工程项目执行。
三、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原则,九龙园区作为屯溪区级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主体,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协议,逐个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准备。当年四季度,九龙园区根据下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计划,交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进行年度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类(含土地征收)“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估算,由九龙园区向区政府报告,申请财政预算,纳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零投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需据实拨付,超出年度预算部分由九龙园区向区政府申请追加;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
2.项目启动。储备土地出让或划拨前,九龙园区及时告知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由九龙园区申请项目立项,并委托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结合项目落地区块电力接入现状、项目终期用电规模,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根据资规部门审查确认的建设路由,出具工程建设方案、图纸和相应概(预)算书等建设资料,资料提交给九龙园区。
3.审核确认。九龙园区收到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委组织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初设和概算等进行审核。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批复后,编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再由九龙园区和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组织清单控制价审核(审核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审计结果报送九龙园区,同时抄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审计局。
4.预算拨付。九龙园区在收到标前审计结果后,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合同并报送至区财政局,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按相关程序招采的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作为入账凭证,同时根据投资预算和出资比例,按合同分批次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
5.项目建设。项目审核确认后,九龙园区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30%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建设,确保电网配套工程建设时序满足储备土地出让或划拨需求。
6.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资规、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7.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九龙园区根据国网黄山供电公司申请和验收意见,付款至初审价款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85%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对项目验收确认后,由九龙园区与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立即启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审计费用由国网黄山供电公司支付,不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形成审计意见。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九龙园区将尾款据实拨付至供电公司指定账户。
8.项目变更。项目招标前,如果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项目建设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工程造价,确需变更的,须按《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12-23 17:15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屯溪区发改委就《屯溪区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邮件、电话等)征集0条,采纳(或部分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