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3-20 00:002026-04-20 00:00 征集状态: 进行中 阅读次数: 来源: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为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基层治理,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407216186@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屯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2596347,联系人:吴明华、江玮。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基层治理的原则,一般在一千户至三千户的范围内设立,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范围内设立”的规定,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实地调研,针对老街街道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人口规模过小情况,为整合资源、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效益,特制定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三、制定过程

  《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于2026年2月开始起草,区民政局认真阅研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老街街道辖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下辖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珠塘社区3个城市社区,户籍人口约1.3万人,常住人口7132人,全街道共设网格16个。

  第二部分为社区优化调整建议。本次社区优化调整建议以延安路为界,将南北片区各设一个社区,即拟将老街社区与五福街社区合并为老街社区(拟用名),拟办公地点为新安北路9号(现五福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面积为720平方米,基本能满足社区各项建设和服务需求。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

  1.统筹推进;2.宣传发动;3.摸底论证;4.全面清产核资;5.方案上报审批;6.核定社区工作者员额;7.划分社区网格;8.过渡期规范管理;9.整理移交档案;10.建立工作机制;11.梳理总结经验。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2.严肃纪律规矩;3.建立保障机制。

   

   

   

   

   

关于屯溪区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基层治理的原则,一般在一千户至三千户的范围内设立,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范围内设立”的规定,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实地调研,针对老街街道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人口规模过小情况,为整合资源、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效益,现就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老街街道辖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下辖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珠塘社区3个城市社区,户籍人口约1.3万人,常住人口7132人,全街道共设网格16个。

  (一)老街社区

  位于屯溪中心城区,社区范围东至三马路、西至老街口、南至河街、北至延安路,辖区面积0.3平方公里,呈“鱼形骨架状”分布。辖区内有居民小区25个,服务户籍居民3900余人(其中常住人口534户1088人)。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11个,包括居民区网格党支部5个、非公企业党支部4个、社会组织党支部2个;直管党员152人,在职党员69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9人。辖区内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共计720余户,商业活跃度高。

  (二)五福街社区

  位于屯溪中心城区,社区范围东至新安北路、西至老街三马路、南至滨江路、北至延安路,辖区面积0.3平方公里,共有居民小区13个,服务户籍居民3600人(常住人口852户2002人)。社区下设党支部10个,涵盖居民区网格党支部5个、非公企业党支部4个、社会组织党支部1个;直管党员145人,在职党员27人。现有社区工作者9人。辖区内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共计800余户,商业活跃度高。

  (三)珠塘社区

  位于屯溪中心城区,社区范围东起新安北路,西至华山路,南临延安路,北抵新潭华资,辖区面积1.2平方公里,共有居民小区31个,服务户籍居民6100余人(常住人口1742户4042人)。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15个,包括居民区网格党支部6个、非公企业党支部8个、社会组织党支部1个;直管党员237人,在职党员146人。现有社区工作者7人。辖区内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共计350余户,商业活跃度高。

  二、社区优化调整建议

  本次社区优化调整建议以延安路为界,将南北片区各设一个社区,即拟将老街社区与五福街社区合并为老街社区(拟用名),拟办公地点为新安北路9号(现五福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面积为720平方米,基本能满足社区各项建设和服务需求。

  三、工作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26年2月-3月中旬前)

  1.统筹推进。区级建立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社区优化调整中的相关问题。老街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2月10日前)

  2.宣传发动。区级、老街街道分别召开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启动会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强化纪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底前)

  3.摸底论证。老街街道对老街社区和五福街社区优化调整开展可行性调研,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以现有居住小区为基础,以道路为边界、管辖区域相对规整,方便居民和社区治理为原则,进行社区范围划分。社区拟优化调整范围内人口规模尽可能保持在一千户至三千户,并对社区范围内小区、户数、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中共党员数量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征求各方面关于社区优化调整(含社区名称、用房)的意见建议,形成社区范围划分可行性方案。(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3月中旬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3月-5月底前)

  4.全面清产核资。在社区优化调整前,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积极参与,根据有关规定对优化调整社区的社区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规范统一管理有关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同时,老街街道对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产登记、档案资料保存等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前)

  5.方案上报审批。老街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批准),向屯溪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关于老街街道部分社区优化调整的请示》,由区政府予以研究批复同意,同时报黄山市民政局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6.核定社区工作者员额。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社区优化调整后的城市社区范围常住人口摸底登记数量,分别核定社区工作者员额(兼顾老街和五福街社区商业区和旅游区实际)。区委组织部指导老街街道根据社区优化调整设置相关社区党组织,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核定社区“两委”职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7.划分社区网格。社区优化调整后,在区委政法委指导下,对社区网格进行重新划分,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社区建立健全各项居民自治制度开展社区自治工作。社区优化调整后,在社区范围内的居民按照现居住地属地治理原则,由现居住地社区治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8.过渡期规范管理。自区政府批复老街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开始,至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之前,为社区优化调整过渡期,按程序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届时按照全区“两委”换届工作统一部署开展换届选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6年6月底前)

  9.整理移交档案。按照统一收存、统一管理的要求,完成优化调整社区档案资料、各类印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整理、更换、移交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6月15日前)

  10.建立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指导老街街道建立健全新社区各类组织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等制度要求,及时制定完善居民公约,加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新社区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11.梳理总结经验。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和老街街道对工作交接情况、档案管理保管情况、各种移交手续的办理情况、社区资产管理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居民对优化调整工作的接受程度、居民和基层干部对优化调整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等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做好经验总结。(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老街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负责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社区调整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法定程序监督。老街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责任制,确保社区优化调整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严肃纪律规矩。优化调整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禁借机乱发钱物,不得转移、隐瞒、变卖、侵占集体财产。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集体资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要严肃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三)建立保障机制。各责任单位对各社区优化调整工作跟踪指导,老街街道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严格规范程序,确保社区优化调整依法依规落实。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业务经费,本着节约高效原则,区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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