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房租售
信件编号: | 21060961010004 | 来信时间: | 2021-06-08 22:4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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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吴**** |
内容: |
歙县公租房前几年承租人就可购买产权,屯溪讲了七八年到现在都没实施,什么时候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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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屯溪区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1-06-10 16:33:29 |
回复内容 |
屯溪区住建局反馈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保障性住房租售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各地可以结合开展公租房租售并举工作。目前,我市仅歙县已制定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承租户可购买公租房。中心城区暂未出台出售公租房的相应政策,暂无法购买产权。待相应政策出台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电话联系反映人并做好解释工作。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住建局具体联系。联系人:吴小芳;联系电话:259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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