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租房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引进的专业人才及其他政策规定的需要保障群体。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从1月开始,9月底截止。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至户籍或用工单位所在镇(街道)、社区填写《屯溪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并递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