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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2025年屯溪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作者:屯溪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31 10:33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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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要点 评价内容 责任单位
一、深入推进政策公开 1.聚焦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持续扩大内需、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发布政策信息及执行效果。 各级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2.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双招双引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各涉企收费政策清单制定部门负责动态更新本部门涉企收费政策及清单并做好宣传,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区数据资源局、区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资规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
3.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消费政策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信息,制作简洁易懂的政策解读并及时组织开展各类线下宣传活动,鼓励各地规范有序公开放心消费承诺,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工信局、区文旅体局
4.常态化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养老、社会保障、公共体育、旅游、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粮食收购进度与价格、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领域信息。 各镇街道,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5.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深化农村改革,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不断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6.细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动态更新各级部门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区政府办、区委编办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加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公开力度并动态调整,深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运行结果。 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8.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等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9.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评估检查,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公开目录及内容动态更新,督促企事业单位运用线上线下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使用频率高的服务信息。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提升解读咨询水平 10.按照“三同步”要求,注重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解读权威性,强化正向宣传引导,推动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协同发力。 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1.严把解读时效关、形式关和质量关,因策制宜创新解读方式,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制作多元化解读产品,提升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政策解读中的形式主义。 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2.做好重大政策系列解读、关联政策组合解读、政策执行跟踪解读,强化解读材料全媒体宣传推广,在重要政策文件制定之后要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徽州发布”等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解读。 各级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13.不断拓展线下解读渠道,组织开展涉及公民、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策宣传、宣讲咨询等活动,主动走进企业和社区,通过发放简易版明白卡、实地讲解宣传等方式,提供面对面政策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
14.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优化政策咨询平台,建立问题收集、办理、答复、评价闭环机制,确保咨询答复高效精准。 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5.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政策解读质效点评和培训答疑。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活动,向市级选送优秀解读作品。 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 16.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的标准化管理,统一文件格式规范和信息来源,切实提升政策文件的权威性、规范性。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
17.完善政策文件库功能,建立工作闭环,实现重要政策制定从意见征集、正式发布、政策解读、执行评估、废止失效的全流程管理。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数据资源局
18.积极推广电子版政府公报使用,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渠道公布本级政府公报;及时在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分发、摆放纸质版公报供群众阅览。 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五、有序扩大公众参与 19.继续加强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开展面向公众的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一般不得少于三十天。 各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各重大行政决策代拟稿部门
20.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征集意见座谈会、专题政策宣讲、村居夜话等活动提升公众参与质效。 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及时将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情况报区政务公开办
21.从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中择优开展试点,通过政务公开专区、社区网格服务站、村级公示栏等渠道,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活动,引导公众有效参与决策制定,提升决策认可度。 区政府办牵头,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资规局负责落实,区数据资源局、各镇街道配合落实
六、梳理完善工作基础 22.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公开业务的监督指导,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协同,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步调一致、同向发力,改进跟踪问效方式,切实防范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区资规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屯溪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指导镇街提升相关基层各领域信息发布
23.立足基层职能、紧扣群众需求,配合上级科学编制县乡两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体系,确保与省、市两级目录相衔接,基层易操作、群众易获取。 区政府办
24.持续清理已公开信息中的涉及泄露隐私信息及无效冗余数据,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含金量”。 各级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25.严格执行公开前内容审查程序,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泄露公民隐私情形,避免不当措辞引发舆情。 各级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26.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疑难件会商制度,提升答复质效。向上级选送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 各级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27.鼓励开展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深入基层开展土地房屋征收专题、物业服务有关政策法律知识宣讲会。 区司法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
28.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深化经验学习交流,提升队伍工作效能。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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