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有关部署,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明确了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流程、方式、监督评估等相关规范及要求。
现将《安徽省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