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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屯溪区村(居)务公开督查情况通报(第二期)》

作者:屯溪区昱西办 发布时间:2023-11-27 08:30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西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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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村务(居)公开民主管理工作,11月8日至10日,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与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三季度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村(居)务公开工作。从抽查的草市社区、篁墩村、富礼村,紫阜村、兖溪村,傍霞村、凤霞村,占川村、江村,荷花池社区、水心亭社区、阜上社区、上新社区,柏树街社区、杨梅山社区、徽山路社区、跃进路社区、前园社区,戴震路社区、黎阳街社区,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珠塘社区情况看,各镇、街道普遍重视村(居)务公开工作,各村(居)三季度均召开了一次以上的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居)级重大事项都能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基本到位;村(居)务公开后的档案资料能及时收集并按季度装订成册,村(居)各类会议记录簿使用基本规范。兖溪村、紫阜村、凤霞村、傍霞村、占川村、草市社区、荷花池社区、水心亭社区、柏树街社区、杨梅山社区、黎阳街社区、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扎实开展村(居)民意见收集,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意见,促进了村居治理工作;兖溪村、紫阜村、凤霞村、江村、草市社区、水心亭社区、阜上社区、上新社区、徽山路社区、前园社区、戴震路社区、五福街社区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典型案例收集较规范,展现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成果。特别是紫阜村各类记录本记录认真、内容齐全、字迹工整,整体比较规范,其他村(居)可参照学习。
   (二)监督委工作开展情况。从抽查的村(居)情况看,各镇、街道对监督委工作的开展均较为重视。兖溪村、紫阜村、占川村、凤霞村、草市社区、阜上社区、上新社区、前园社区、柏树街社区、黎阳街社区、五福街社区监督委员会相关记录本记录比较规范。
   (三)财务管理等工作。此次共抽查了41个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单据。从抽查情况来看,各镇及相关街道均按制度要求将本季度票据装订成册,财务公开工作总体执行良好;各镇结合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开展了经济合同清理、完善资产资源台账等工作;同时各镇基本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工作,黎阳镇“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已配备到位,昱中街道“三资”负责人正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所属上新股份合作社整改事项正在推进中。
    本季度各镇“三资”代理中心共审核单据3474笔,退回补办手续的单据59张,涉及金额19.16万元。截止三季度末,各镇货币资金结余共计21549.44万元(详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村会议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村(居)民代表大会记录记录不规范,篁墩村、傍霞村村民代表记录本的村(居)负责人和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不及时;江村、傍霞村、篁墩村、老街社区、五福街社区村(居)务公开内容记录较少,篁墩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资料未收集成册;;所抽查村、社区普遍存在监督委半年来没有发现问题,没有提出意见建议;篁墩村、富礼村、江村、老街社区监督委工作台账记录不及时,协助“两委”工作记录不全。
  (二)监督一点通平台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个别村(社区)发布信息条数较少,比如尤溪社区、留村、洽阳社区、黄口社区。
  (三)部分村本季度财务票据未记账。如屯光镇“三资”代理中心因人员未配备到位,致使汉沙村等4个村三季度财务票据未记账。
  (四)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如屯光镇篁墩村、浯村支付七一党员活动费用未附镇党委批复;黎阳镇隆阜二社区7月份支付办公用品款120元,实付金额大于发票金额;奕棋镇博村支付拟收购房屋评估费9000元,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未通过镇级组织实施;昱东街道安东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票据未经安东监督委审核盖章。
  (五)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未达时序进度。各镇、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台账、资源台账均未在10月底前完成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工作。
  (六)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如屯光镇篁墩村委会直接从篁墩股份经济合作社追加提取村级履职经费5万余元。
  (七)个别村村集体负担较重。如阳湖镇阳湖社区为了完成安装学习强国APP任务,支付发放抽纸款18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各项记录本的日常管理。各村(居)要指定记录人员和保管人员,记录本要每年首月更换新本,记录要及时,内容要完整,格式要按培训时统一的、规范的要求填写。村(居)民代表大会研究的重大事项要逐项形成决议,参会人员要签字,参会人数要符合法定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记录薄不能只记录书记发言,其他与会人员发言要记录完整;村(居)民意见建议记录内容不能以村(居)民咨询意见代替,要如实记录村(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若记录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做好资料交接和归档工作,不能出现换人后,资料记录质量明显下降。
  (二)进一步统筹协调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督导,严格按照省级村(居)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强化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全面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试点经验,推动移风易俗和村(居)自治、德治、法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委工作开展力度。各镇、街道要加强村(居)监督委成员的监督意识;建立健全村(居)监督委的工作制度,明确监督程序、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加强对村(居)监督委成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加强对村(居)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度;加强村(居)监督委与其他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村(居)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平台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平台知晓率、参与率;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信息录入,主动及时精准通过平台模板发布公示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进一步落实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镇、昱东、昱中街道针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落实镇、街道“三资”中心人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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