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区政府区长杨林解读《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
10月13日,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屯政办秘〔2020〕2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我区编外聘用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充分调动编外聘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2018年出台《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屯政办秘〔2018〕2号)已过两年有效期,根据形势变化以及在编外聘用教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以保持我区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区教育局针对区属学校在编外聘用教师管理中亟待明确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12日,区教育局将《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镇、学校等11个单位征求意见,共征集主要意见11条,采纳意见10条,未采纳意见1条,结合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本办法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发布。7月21日,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区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的管理,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提升全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主要任务
本《办法》共23条,从编外聘用教师的概念、审批、聘用、管理、薪资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编外聘用教师的概念
编外聘用教师是指区属公办学校中不列入编制管理,在核定编外聘用员额指标内,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含实施夕阳红工程的退休返聘教师)和购买教学服务的人员。
(二)编外聘用教师的审批和招聘
明确编外聘用教师的审批和招聘程序以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在编外聘用教师的审批和招聘环节中的职责。
(三)编外聘用教师的管理
明确编外聘用教师的聘用形式、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等内容。
(四)编外聘用教师的薪资待遇
明确编外聘用教师的薪资构成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五)编外聘用教师的经费保障
明确编外聘用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区、镇两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补充机制,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对本办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保障机制,确保本办法能够得到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