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002-00020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02-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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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08:47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深化各领域改革,推进依法全面履职

1.高质量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2019年3月底,我区全面完成改革动员部署、班子配备、部门挂牌、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部门“三定”等改革任务。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7个,区级机构与省、市保持基本对应,做到“应设尽设”。针对改革提出的83项职责划转任务,完善31个部门人员编制划转意见的配套措施,完成46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142名事业人员的整体划转,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局等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给相应区直部门,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写入主管部门“三定”规定,根除“事业局”。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共设置23个政策法规股(单独设置的4个、挂牌设置的19个)。

 2.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今年以来,屯溪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决定,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省审核论证的以登记、注册等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26项(其中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审批事项18项);需精简环节的审批事项17项(其中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审批事项7项)。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1-11月,我区共组织各类集中宣讲活动146场次,参与企业5253家次,参与人数7479人次,走访调研企业和重点项目3482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0485份,企业服务登记表450余份;收集整理企业反馈的问题392个,除提请市级解决的24个问题外,区本级问题已办结365个,办结率99%;促成141个要素项目成功对接,其中人才要素项目67个;举办103场招聘会,服务企业招聘1413家次,提供岗位3.5万余个次,达成就业意向2621余人;资金要素项目69个,正式签约协议69个,涉及资金2.8121亿元;涉及产学研科技要素项目5个。

3.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适应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开展权责清单大调整,一是动员部署,组织到位。7月初印发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对48家单位进行细致的动员培训,统一调整口径,明确部门主体责任。二是挂图作战,责任到位。分梳理、审核、巩固三个阶段推进,明确12个工作节点,采取挂图作战模式,将任务分解到审核人员,对口传导到单位经办人。三是严审细核,把关到位。针对疑难复杂问题,注重向市级部门请示,并及时与各单位沟通对接,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共梳理汇总行政权力依据968条,逐项审核名称、依据、类型和划转理由,反馈修改意见300多条。四是统一规范,调整到位。根据省委编办各类清单指导目录对区镇两级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在市委编办指导下对区直部门执法类权力事项进行统一规范,赴各镇街专门调研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统一规范镇街权责清单。今年,39家区直单位、5个镇、4个街道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1521项,其中区级1416项、镇级76项、街道29项;公布中介服务事项64项,其中保留目录49项、规范目录12项、取消目录3项。对我区21个部门行政执法目录进行规范,确定行政处罚1051项、行政强制47项。

4.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积极推进线上“一张网”应用。截至目前,我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共产生办件403747件,人均办件2.13件,位居区县第2位;事项全程网办率86.18%;承诺办理时限0.52天,位居区县第1位;平均提交材料数2.68件,位居区县第1位。二是严格落实线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根据省、市要求,6月底前,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社保医保就业、司法、婚姻登记、个体经济发展服务、残联5个区政务服务分厅并挂牌,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30项政务服务事项暂不宜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外,其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分厅集中办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窗受理”模式,逐步实现“一窗通办”,其余办件数量相对较少的部门,按“一窗综合受理”模式,整合为3个综合窗口及1个导询台,完成“一窗”改革,提升工作质效。按照省、市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要求,目前已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同开设了长三角企业和个人办事专窗,并设置了专用账号,明确专人负责。三是大力宣传推广“皖事通”APP。截至目前,“皖事通”APP累计注册个人用户数12912人(不含区外身份证),法人用户数735个。

5.加强市场监管。牵头制订了《屯溪区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出台针对改革事项的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并在外网进行公示。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单库细则”,规范权力责任事项,实现全区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对象和抽查事项清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共开展137批次定向或不定向抽查任务,抽查监管对象436户,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立案2起。同时,推进部门随机联查,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了执法效能。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杜绝出现监管真空。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转办单50件,完成餐饮店油烟整治100余家次;全面完成2019年我区餐饮油烟治理项目工作任务16家;开展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区未发生一起火点。

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已在全区全面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并实际运行。全年共接待解答来访咨询 1400余人次,集中办理法律服务156件;开展 法制200余场次,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4场次,成功调解纠纷2427件,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活动100余场次。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年各律所接受法院指派调解案件68件。强化对律师代理各类案件的监管,深入扎实开展律师进社区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与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残疾人维权等相结合,延伸律师法律服务触角,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5家,民事诉讼代理2447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38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次。全年共受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45件,其中民事案件40件,刑事案件105件,受援人中,一般贫困者23人,低保户2人,农民17人,妇女29人,老年人14人,未成年人16人。

8.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一是注重优选,项目论证。在结合区情、实地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购买服务项目;二是注重程序,规范运作。将选定的项目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流程规范运作实施;三是注重过程,全程监管。在实施过程中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绩效管理;四是注重成效,惠及民生。对小区物业、送戏下乡、市容保洁等惠及民生的项目优先保障、优先实施。

(二)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

9.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2019年共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并且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立项、起草、论证、协调、风险评估、社会公众参与、起草单位内部法制审查、起草单位集体决定等程序后再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着重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角度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再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

10.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配合市直相关单位围绕餐厨垃圾、物业管理、养犬、林长制等事项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及立法后评估工作。2020年《黄山市屯溪老街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做好前期谋划准备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积极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上会议题“法制一刻钟”学习议题,并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列入《行政执法手册》,发放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手中。

12.提高风险评估质量。严格落实《黄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黄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2019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共115件,准予实施111件,暂缓实施3件,停止实施1件。

1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区政府聘请7名法律顾问,包括了法律专家、知名律师、法学教授等;全区8各镇街、20家区直各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部分村和社区也单独或联合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区共有公职律师9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案件代理、法治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做好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配套改革工作,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进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下沉。在各镇(街道)设立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一张网”、综合执法“一队伍”、指挥调度“一中心”建设。探索推进派驻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化”“扁平化”管理,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9月,以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屯溪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屯政办秘〔2019〕15号),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四个大方面分解32个小项的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10月25日,我区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了专题培训,让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有了深刻的了解。截至目前,“三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示的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公布了权责清单,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执法过程中均能做到着制服执法、出示执法证,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均能按要求及时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文字记录均做的比较规范,每年我区均开展一次全面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案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指导。音像记录方面,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配备了照相机,包括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林业局、文旅体局、卫健委等主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20家行政执法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共计280余台,且切实发挥了作用。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提出之前,于2017年我区就出台了《屯溪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并在全区范围内印发《屯溪区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基本落实到位,全区共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330余件。

16.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开启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前期各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从全区随机抽取10家执法单位的20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反馈评查意见。三是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共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9件。

17.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2019年,组织全区共计115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及时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确保全区执法人员证件合法有效。

18.进一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7月,在2018年证明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行梳理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自行设立的证明事项遗漏未清理,是否又自行增设了新的证明事项,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经过清理,形成新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共取消14项),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2019年12月开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45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分别办理代表建议144件,政协提案102件,总计A类件达99件、B类件136件、C类件11件,见面率、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落实成效,始终把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注重拓宽思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持续做好人大政协历次会议B类件转化工作,坚持把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和突破口,不断拓宽办理广度,推进办理深度,今年总计转化A类件达100件,及时回应了代表委员的关切和期盼。

20.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结果运用。截至12月中旬,完成了七大类14个审计项目,提交审计报告14篇,发现审计问题30个,提出审计建议26个。完成标前审计项目37个,送审总造价38495.65万元,审核总造价37615.11万元,调整编制误差1582.86万元;完成46位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和24位领导干部离任事项交接,完成原林业局局长李华峰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制定《屯溪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2019年屯溪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要点》,指导区少年宫、区教育局下属12家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对56个村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办理纪委(监委)、区委巡查办来函阅卷7次,向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提供巡察材料5次,审计工作有力遏制了经济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反腐长效机制,维护了全区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先后召开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会,举办公开活动宣传,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年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万余条,其中区本级发布5000余条,区直部门发布7000余条,镇、街发布8000余条,实现了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照五公开原则重新调整全区政务公开栏目,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累计召开42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邀请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向社会宣传政府有关政策、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舆情热点回应,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撰写《借力政务公开引擎助推农村清洁行动》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在中国政府网站上刊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办理区级行政复议案件5件,撤销1起、终止1起、决定不予受理2起、要求补正材料未补正1起,办理区政府答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并且实现了复议案件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的流转办理,完成2018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的录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23.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年组织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6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1件、检察监督案件1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做到,做到能出庭应诉的尽量都出庭应诉,特殊情况,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24.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加大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力度。截止2019年11月底,累计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01件,其中立案受理142件,不予受理59件,涉案人数207人,涉案金额726.71万元;案件调解101件,裁决39件,调解率72.1%,结案率98.6%,限时结案率100%;案件系统录入201件,录入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5.加强信访化解机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联合接访机制建设,全面建成“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综合服务平台。1至11月份,区党政领导共接访185次,接访群众来访65批115人次。其中,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22次,接访群众来访22批27人次。领导接访件全部按时办结,领导接访次数达到省信访目标考核要求。二是完善复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机制,加大对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力度,严格按程序终结信访事项,依法依规推进了信访事项有序退出。今年以来,区复查办共收到信访人提出复查申请17件,其中不予受理10件,撤销发回重新办理7件;经复查程序后,已息诉息访12件,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5件。三是推行信访听证评议机制。根据《安徽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为落实“群众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到位”的要求,整合信访、司法、律师、人民调解等工作力量,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志愿者、农村“五老”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信访上行。全年共选取了23件有一定代表性的信访件组织听证评议,经过听证评议后,信访人对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6.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建以村(居)、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 警 民 联 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医疗、道交、安全生产、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 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9月2日挂牌成立“屯溪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该调委会由区工商联、区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全区现有镇(街)调委会9个,村(居)调委会7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信访事项调委会1个,与法院、公安派出所建设联合调解室11个,联合区法院在中心城区4个街道8个社区探索建立了“3+N+X”多元化调解室。9月24日印发《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各镇街道均聘用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区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1人。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310人,高中以上学历达80%以上。吸纳“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信访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新建一支66人的人民调解专家库。2019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40余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64起。全区(不含新潭镇)共发放2019年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案定补”经费67780元,其中:发放村(居)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24500元,发放“以奖代补”村(居)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43280元,为中心城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7.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法制一刻钟”,学习一些重要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重大政策。二是制定印发《2018—2022年屯溪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部署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对学法用法培训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区级主体班学习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四是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及法律培训,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屯溪区分校必修课程。

28.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一是2019年10月25日,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区持各类执法证件人员、各单位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及法制员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全区980余名党员干部学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设的党内法规制度和宪法法律相关教育培训课程。三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在市委党校集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

29.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年初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2019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屯溪区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制定下发2019年《全区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重点普法目录》等文件,明确各单位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润新安乡村行”“宪法进万家”“江淮普法行”、送法进万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旁听庭审、参观基地等形式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盯“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标,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职。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认真做好《黄山市屯溪老街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四是为棚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治保障。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

六是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方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七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信访、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屯溪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