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008-00028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08-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反馈10】屯溪区分类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统计表 

作者:屯溪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8-06 17:58 信息来源:屯溪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1

区人社局

无意见

2

区数据资源局

无意见

3

区科技经信局

无意见

4

区税务局

无意见

5

区交运局

无意见

6

区统计局

无意见

7

区市场局

无意见

8

区文旅局

请在第五条 以下事项实行事后奖补上增加一条:首次进入年度全省十强旅行社或者年度全省十强入境外联接待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已经进入全省十强旅行社或者全省十强入境外联接待旅行社,保持上年度排名的奖励1万元,位次每提升一位再奖励0.5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9

区财政局

1. 关于文中第一条款相关依据已过有效期,不能继续使用,建议删除。

2. 关于稳重第五条宽中相关财政贡献方面表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