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区政府区长杨林解读《屯溪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问:制定该政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共屯溪区委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屯发〔2019〕3号)精神,更好的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在原《屯溪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规定》(屯政秘〔2017〕60号)的基础上,依据《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政办〔2020〕25号)、《安徽省专利条例》,结合近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修订工作。
问:该政策预想达到一个什么目标?
答:科技创新政策目的是鼓励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发展,建设符合屯溪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工艺、新技术研发生产企业。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积极推动重点工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研发投入等重点指标质量。四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引进大院大所、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成果、外国专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问: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为中心。“两个基础”,一个是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另外一个是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三个着力”,一是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二是着力支持发展园区的科技服务业,三是着力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科技企业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及全程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优质环境,培育以技术开发和产业转化为主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良好形象的科技型企业。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3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年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
类别 |
条款 |
一、科技创新扶持和知识产权奖补 |
对《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政办〔2020〕25号)中的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和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原则上按50%比例进行配套。 |
二、高企认定奖励 |
分别奖励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10万元。 |
三、高企保费补助 |
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助。 |
四、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
支持我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开展科技研发,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采取验收评价达标后全额补助方式兑现奖励。 |
五、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
对新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在配套奖励基础上,我区企业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每件资助0.5万元。 |
六、高企扶持培育 |
培育和孵化符合我区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并落户我区的新研发平台,按照实际研发投入10%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2万元。 |
七、高新、战新培育奖励。 |
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产业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负责人5万元,不重复奖励。对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分别位于全区前10名且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不重复奖励。 |
八、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1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2%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给予年度研发费用0.5%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企业设有市级以上实验室、科创中心、科研工作站等机构,科研团队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对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给予研发费用增幅部分1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
九、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
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全国行业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晋级全省行业赛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用于奖励参赛企业(团队),按照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原则兑现奖励。 对市级以上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并新签约落地本区且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相应推荐上述项目并作为承办单位的风投机构、中介组织奖励“一事一议”。 |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
对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且技术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登记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费用(依据转账凭证)给予2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十一、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
获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通过验收的“贯标”优秀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一次性资助3万元;新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被认定为高质量专利的给予0.3万元奖励;年限达10年、15年、2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分别奖励每件0.5万元、1万元、2万元。 |
十二、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
对我区企业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有过质押贷款、获专利奖的、10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等高质量专利,在配套奖励基础上,每件资助1万元。 |
问:下步工作准备怎么干?
答:1.准备召开全区科技培训会议,在会上对最新出台的科技政策进行政策解读,使更多的企业了解本政策。
2.开展一次送科技政策到企业的宣传交流活动,通过和企业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对本政策的理解和需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3.根据科技政策具体奖补措施,筛选出一批有实力有前景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