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关于建立政务公开集中整改制度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我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落实落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中整改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
二、地点
区政府十三楼新闻发布厅
三、参加人员
1.区直有关单位具体经办人(28人)
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残联、区供销社
2.各镇、各街道单位具体经办人(9人)
屯光镇、黎阳镇、阳湖镇、奕棋镇、新潭镇、昱东办、昱中办、昱西办、老街办
四、整改内容
基础信息栏目和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自查,按最新要求更新基层两化栏目。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请自带笔记本电脑现场整改;
2.各单位经办人员请安排好手中其余工作,集中整改时间内请勿从事政务公开无关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