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十四五”财政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目 录
(一)收支规模逐步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3
(二)财政职能有效发挥,服务发展成效明显................................... 4
(三)大力支持社会事业,不遗余力保障民生................................... 6
(四)大力支持流域治理,全面助推生态建设................................... 8
(五)纵深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9
(一)新时期带来新挑战..................................................... 13
(二)新时期迎来新机遇..................................................... 14
三、“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发展目标.............................................................. 16
(三)主要指标.............................................................. 17
四、“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18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18
(二) 调整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实现财政协调平衡发展........................ 20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20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切实防控债务风险.................................. 25
五、“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27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27
(二)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 28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28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29
(五)加强基层财政建设..................................................... 29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9
屯溪区财政“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融杭接沪,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时期。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精神,为推动财政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持续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基础和支柱作用,为实现我区“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地财税政策支持、综合财力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特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全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培植壮大财源为关键,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壮大财政综合实力,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收支规模逐步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全区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大关,占全市比重达24.3%,居全市第一位,人均GDP达8.1万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10.18亿元增长到2020年13.9亿元,年均增长6.4%;地方级收入由2015年的8.7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0.42亿元,年均增长3.53%;可用财力不断增加,突破1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5年14.35亿元增长到2020年达18.63亿元,年均增长5.3%。区财政切实加强年度政策性财源计划编制和项目的谋划与编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财政转移支付、企业发展、园区建设、社会保障、城市基础建设、农业农村建设等方面共争取各类资金30.41亿元,年均6.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从2015年的3.6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59亿元,年均增长率17.85%。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可用财力的稳步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坚持以《屯溪区“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确保区委、区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各类扶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加大对主导产业和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助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和农业经济有序发展。一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设立了1亿元规模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规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规模的民营企业过桥纾困资金和500万元不良贷款担保偿债准备金,增强财政服务区域经济的支撑能力,重点支持区属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积极引导主导产业向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为财政收入培植涵养源头活力。“十三五”期间,区财政在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共投入产业引导资金11036.09万元,获奖励企业数量共297户。划拨各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353万元,获奖励企业数量达135户。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有关政策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累计兑现各类财政奖补资金2.3亿元,减税降费2.6亿元。其中:先后向89户企业拨付贸易补贴共计919.29万元,拨付区属民营企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奖励、招商引资优惠奖励、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借转补”资金等各类扶持资金约2.23亿元,发放重点工业企业稳岗补贴771万元。三是放大银保合作效应。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桥梁,通过制定和实施“4321”新型政银担企合作的扶持措施、稳步运营江南担保公司、推行“一企一策”和推广“税融通”等信贷产品等政策措施,主动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贷款难题。五年来,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23.23亿元担保贷款,其中“税融通”担保贷款1.58亿元、“4321”政银担业务达17.5亿元。江南担保公司经3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63亿元增至2.37亿元,在有效缓解区属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不断创优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屯溪区推动新型工业发展“5542”行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三比一增”专项行动和等重大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送惠企政策,了解企业现状和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通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形式进一步促进项目落地,扶持“精、优、特”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先后为625户企业提供支持资金8.9亿元。五是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财政资金助力两大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江南和江北片商业业态规划工程及“十馆两街一江一窟”旅游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有力促进了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十三五”期间,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3.6:34.3:62.1调整为2019年的2.4:27.3:70.3,服务业比重首次达到7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占GDP比重从62.3%增加到68.4%。全区市场消费平稳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7%,总量占全市35.3%。六是持续支持“三农”。全区支持“三农”投资达1.3亿元,其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515.36万元;农业水利建设资金3139.49万元支付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41.01万元;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81个,投入资金2012.38万元;安排财政专项资金434万元,扶持7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等。涉农资金的持续投入,有效改善了全区的农村面貌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了现代农村和农业发展,同时,重视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经济,有力助推了我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坚持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集中财力兴办民生实事,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十三五”期间,全区民生支出70.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5.6%。在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和不断完善方面,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从2015年的18027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27947万元,年均增长9.16%,累计投入资金达6.4亿元。其中: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202.40万元,支付参合农民补偿和参保居民医疗补偿3.8亿元,支付医疗救助金2165.60万元,发放居民和农村低保金1.31亿元,发放贫困残疾人救助金580.50万元,发放移民直补资金715.26万元。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全区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7.6%,城乡低保分别提标37.7%和142.4%;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一体化改革,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在教育改善方面,政府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的支出从2015年的686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4360万元,年均增长21.86%,累计投入资金5.23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先后新建和改造幼儿园、小学5所、教学楼4栋。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有效改善了我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了城区教育布局,缓解了中心城区幼儿园“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全区“十三五”期间,在校学生数增长27.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十二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在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面,全区滚动实施民生工程项目55项,累计投入民生资金67.79亿元(含上级资金11亿元),民生工程考核始终走在全市前列。为增强公共服务提供支持。积极支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两卡制”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签约7.65万人;投入资金210万元,完成8个食品检验室、5个市场快检室建设,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完成11.48万亩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投保,赔付金额106.91万元。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结案件145件,支持资金21.03万元;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有力做好疫情防控、抗灾救灾减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资金保障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大。“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完工8.1公里建设,投资163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完工12.8公里建设,投资530万元;投资 万元,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和专管员制度,全面完成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及各项工作目标;实施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电商优化升级民生工程,投资1041.4万元。大力支持改善人居环境。投资3亿元,对中心城区225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惠及群众11万余人;对文峰路以东、老一中周边等4个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投资15.5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7户,投资136.20万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和美丽社区建设,投入建设资金4002.64万元。为提高双创能力做后盾。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科创园建设,支持创业就业,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帮助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渡过难关;支持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中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退役士兵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就业扶持工程中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就业见习开发岗位人员培训。
坚持以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为抓手,扎实做好完善、推广、发展“三篇文章”,积极助推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强化政策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补助。围绕“十大工程”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在推进和落实上下足功夫。2016-2020年实施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项目22个,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6个,共争取补助资金1.69亿元,为推动新一轮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统筹安排综合治理配套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区在污水和垃圾综合治理、农药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及森林植被保护等方面累计投资达 万元。财政资金的投入,有力推动了区域水资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截止“十三五”期末,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实现全覆盖。全区工业企业污水基本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完成农药集中配送网点建设24家,镇、村级覆盖率达100%,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农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减少和控制;农村“三大革命”深入推进,10个试点村及瑶里村污水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1.5%和96%;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运行和科学管理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森林植被得到切实保护,违规采砂行为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以新安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中心城区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全区36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综合环境整治完成率达86%,新安江屯溪段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全省唯一)。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积极推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精细化管理效果明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启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区直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向社会公开。认真组织开展了89个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关注民生、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涉及项目资金4.94亿元,全区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实现了全覆盖。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范围、评价方式及评价结果的运用上不断拓展。二是全面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区直所有预算单位和乡镇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强化财政平台一体化建设,动态监控系统和公务卡结算管理全面启动,保证了财务信息实时反映和资金的及时清算,财政专户管理日趋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认真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屯溪区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5年来,全区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审核提交下达政府采购任务书2318个,累计成交项目2318个,成交金额12亿元,较预算节约资金1亿多元;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依托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全口径和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准确、足额划解。“十三五”期间,实现非税收入总额23.5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了67%,政府非税收入征管逐步迈上了电子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强化镇财政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行镇财政监督工作,延伸了财政监督的覆盖范围。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紧抓财政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涉农补贴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5次,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认真制定和实施屯溪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党政机关公务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认真梳理廉政风险职责,排查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会同区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待监督检查;健全“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三公”经费合计支出2663.84万元,节约资金537.55万元,2020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较“十二五”末下降141.54%;六是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通过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定期统计收回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先后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4亿多元,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七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强化政府性债务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清理违法违规举债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摸底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制定和实施了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取得良好成效。截止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27亿元。债务限额为9.7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八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屯溪石油液化气总公司、屯溪实验茶场企业改制和黄山市屯溪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中央、省、区国有企业移交社区管理1536人;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试点,依照“产权集中、统一运营、市场运作、促进发展”的总体原则,稳步推进17家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办证工作,将产权清晰、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划转注入区国投公司,并将党建工作纳入了公司章程,基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及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加快了国资监管向管资本的转变。
回顾“十三五”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财政工作,必须应着重把握好以下方面:
——必须服务大局,精准发力。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只有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当前,着眼全局,牢牢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谋划、精准部署、精准落实,才能牢牢掌握财政工作主动权。
——必须脚踏实地,增强定力。坚持把准方向、找准方法。必须围绕新时期新治理和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改革方向,分析研判经济发展环境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明确财政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只有始终强化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咬定目标不放松,埋头苦干不懈怠,立足于“实”、全力抓“实”、狠抓“落实”,才能不断打破困境、破解难题。
——必须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强化改革精神,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突破固化的藩篱,破除路径依赖,才能把全区财政改革大步推向前进。
——必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只有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凝聚起强大合力。
“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一是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面临很多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交往受限,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经济增长全面放缓,新冠肺炎疫情更给全球经济增添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国内经济社会进入深度转型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三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的短板,面临着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的双重压力。“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投资拉动来实现的,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仍然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全区经济发展以第三产业(服务业)为主,一产和二产发展相对薄弱,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产业支撑不足,实体经济不强,发展质量不高,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少,产业扩张能力不强,特别是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偏低,创新驱动不够没有根本解决,主导产业未形成完整产业链条,缺乏产业凝聚力。服务业作为全区支柱产业,主要集中在生活性服务和商贸、旅游领域,与文化、生态、工业、农业等产业融合不足,业态单一且发展水平不高。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区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但近年来,收支缺口急剧增大,可用财力进一步受限,进入“十四五”,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将逐步显现,财政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一系列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为我们谋划 “十四五”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带来了重大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十四五”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提升我区能级和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首善之区”,加速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转变,推动新时期美好屯溪跨越式发展。
我区位于黄山市中心地带,毗邻浙赣,区位交通优势明显。经过“十三五”建设发展,我区作为黄山三区四县甚至皖南区域交通、信息、金融、特色产业配套等各类要素流通和集聚的核心枢纽功能已初步具备。“十四五”期间,应抢抓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等重要契机,加大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的力度,打造黄山市及周边区域面向杭州都市圈、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参与国内大循环的首要门户和融资、商务、物流、展示等重要资源配置交换、转移承接的更高水平和层次的平台,主动承担为全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动能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引擎功能,这是屯溪区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最大优势和机遇所在。
从财政自身情况看,“十三五”时期,全区财政平稳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调控手段日趋多样化,财政调控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大提升,财政发展理念更加科学,财政工作方向更加明确,为我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不断推进、支出效能的转型,为财政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三、“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落实现代财政体制要求,不断增强财政综合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二)主要目标任务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确立“十四五”期间全区财政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为:一是确保财政运行有质量可持续。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和减税降费政策相适应,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守住“三保”财政运行保障底线。加强债务预算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不断改善增进民生福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生改善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重点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办好民生实事,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使经济发展与增进民生福祉互促互进。三是有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基本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基本构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提升。四是深入贯彻财政依法理财。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财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深入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法规制度,将法治理念融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推动财政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促进各项财政制度、行政权力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到2025年,总量达到18.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到2025年,总量达到12.8亿元。
为促进全面完成我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今后五年我区财政政策措施的主要着力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预期稳收入,扶持实体培育税源;二是优支出紧平衡,统筹兼顾保障民生;三是深改革促绩效,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四是严管理强作风,党建引领提升队伍。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1.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转型夯实存量税源、狠抓投入引育后续税源、服务企业激活潜在税源,着力推动财政持续增收。一是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大力促进传统工业产业持续做大做强。支持传统工业与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融合,支持开展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快形成区域绿色产业集群,推动传统工业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推动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不断提升工业经济贡献率;二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结合现有产业基础,支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引入研发、中试、商务环节,着力做好建链延链强链工作,推动实现企业数量和产业质量双提升,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传统优势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引进和发展与其配套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提质增效工程,助力屯溪老街综合提升、加快阳湖片区开发、增强黎阳in巷等集聚区功能、构建新安江南北两侧及江心洲慢行系统、打造三江口城市核心商圈、加快高铁CBD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等项目实施,助力打造城市休闲旅游、文化娱乐新亮点,建设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2.落实产业政策,释放有效投资需求。坚持化解政府债务与扩大有效投资相统筹,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突出增加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带动产业集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先进、带动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鼓励科技和产业创新,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做实做强实体企业;积极扶持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文化成长型、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小型企业上规模、中型企业上层次,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我区规模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支持九龙园区采取招商、腾退并举模式,推动园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做好“强链、补链、延链”文章,培育壮大机械电子和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
3.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引导金融资本重点支持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指示,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等财税优惠政策及纾困惠企政策,严格减税降费措施,深入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1.调整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在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加强财源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税费改革,提高税收收入在整个收入体系比重;细化收入调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跟踪监控;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创新财政投融资体系,在基础设施、科技等领域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金融社会资本进入,给予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地位;拓宽融资渠道,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手段,通过资产证券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融资方式,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运行管控,突出以收定支,紧绷过“紧日子”的弦不松懈;兜牢守住“三保”财政运行保障底线,规范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资金支持“六保”工作决策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合理确定政府市场边界,将政府投入集中于市场失灵和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能支出,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1.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重点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的“七有”目标,聚焦民生关切,实施好民生工程项目;提升民生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完善资金保障管理,强化项目精准调度推进管理,夯实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相适应的民生工程长效工作机制,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
2.坚持推动科学教育和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一是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随迁子女的专项经费投入,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待遇,支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部署,动态调整奖助学金资助标准和覆盖面,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二是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对自然环境、社会科学等基础学科研究投入;支持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涵盖科技创新、传播和应用全过程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积极搭建科技自主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学普及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等。三是积极支持文体事业发展。聚焦公共文化服务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发展重点和薄弱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文化政策、资金、项目等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共建共享,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提质增效;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强老街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等。二是不断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强省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支持竞技体育持续发展,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和竞技水平等。
3.坚持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投入。一是保障卫生健康支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与商业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健全以区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财政补助为主的多渠道经费补偿机制,减轻患者负担;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财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充实疾控专业力量,统筹传染病、重大疾病、职业病危害防治,保障医疗卫生物资储备、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满足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二是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职业年金运行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推进以无收入来源和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创建力度和资金奖补支持力度;三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现金+实物+服务”社会救助模式;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制度,着力缓解低收入家庭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健全儿童福利网络;对重度贫困残疾人,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对残疾人就业落实补贴政策,提供公益性岗位;支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力度;支持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体系,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等。五是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确保政策覆盖面短板有实质性提升。
4.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扶贫产业做大做强,探索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后续管理,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立足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激活农村内生动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创业渠道,增加农民务工收入;整合财政支农、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和扶持就业等政策资金,巩固农村全面小康成果。
5.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打造有产业、有颜值、有乡愁、有活力、有秩序、有福祉的社会主义新乡村,积极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是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全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有效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支农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助推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推动移动互联网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基地、家庭农场全面对接,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工程,积极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发展一批小、特、优农产品,促进农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6.持续助推区域生态综合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大力支持公益类生态文明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债券、担保等方式,持续支持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性、系统性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改善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积极促进加快绿色经济和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和培育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工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培育绿色产业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筑牢长三角一体化生态保护屏障。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将“十大工程”优先列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规划项目储备库;争取对黄山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给予政策倾斜,先行设立全省水环境排污权管理交易中心,并将积极争取水环境排污权管理工程和全民参与工程项目列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畴,为试点开展和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做好对第三轮试点的资料收集、经验总结、问题梳理等工作,统筹谋划新一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改革和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力争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和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列入国家和省“十四五”重大政策和项目工程中。
1.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中央、省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理念融入到财政运行过程中,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核和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公开时限。二是深化收入管理改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保有压,夯实预算底盘。狠抓财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联分析,不断增强减税政策下对税收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进度,严格非税收入征缴,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应,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涵养财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争取和资金统筹,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多措筹集资金向重点领域聚焦,保障全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财政收入考核体系,突出财政收入质量考评,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建立健全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区镇两级培植骨干财源的积极性。三是深化资金管理改革。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程序与结果并重转变;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前移投资评审关口,积极推广“管评分离、编审合一”财评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纵深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建立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四是深化专项资金改革。改进产业引导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推进财源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库全周期滚动管理,健全项目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强化产业资金分配的财税贡献率导向,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竞争性分配机制,由无偿投入转变为股权投资、项目补助周转金、期权保理、基金投入、贷款贴息、项目奖励和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严格专项资金项目设立,坚决取消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严格控制并压减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切实整合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严格控制部门要求的工作经费性质的专项资金,尤其是临时性议事机构的工作经费。
2.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实施源头管控。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坚持控增量、调结构、守底线, “开前门”“堵后门”,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债务风险规模。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偿债力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包括:探索建立专项债券生命周期管理路径,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等等。三是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和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化债责任,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执法权限和程序;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严格预算管理程序,规范预算审批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立和形成一切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
以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和深化基于平台的核心业务系统应用为重点,以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为保障,构建横向信息共享、纵向信息贯通、上下一致的平台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内部、财政与相关单位、上下级财政之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互联互通,财政资金运行有效监控,财政数据及时汇总,财政分析决策支持能力不断增强,支撑和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技术水平。
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金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并把财务会计制度培训与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加强区属各镇财政所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财政政策在基层单位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充实各镇财政所职能,拓展财政业务,强化财政监管。充分发挥镇财政的基础作用,把镇财政所建设成财政与百姓联系的窗口,宣传财政政策的窗口,财政为民服务的窗口。
深入推进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理论学习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构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加强纪律教育,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财政文化,健全干部培育、考核、选用、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求真务实、勤勉敬业、乐于奉献、作风优良、忠诚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不断增强财政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和适应“十四五”新发展格局的能力。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