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分类扶持工业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自查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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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定事项名称 |
《屯溪区分类扶持工业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 |
研定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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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到位情况 |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进行起草说明、征集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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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沟通协调情况 |
已通过召开会议、网上征集等形式征求各相关单位、工业企业等意见,并进行沟通交流,吸纳修订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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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负责同志 审定情况 |
已审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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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规范情况 |
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材料要求,材料规范,包括制定依据表、起草说明和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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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成效评估情况 (定性、定量评估) |
2021年7月开展区分类扶持工业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一次申报工作,目前科技经信局、九龙园区、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受理单位已完成初审,共计46个项目拟奖补资金417.967万元,经区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发放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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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及建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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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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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