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黄山市统计局
黄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黄政〔2018〕17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黄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510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986个,增长86.7%;产业活动单位25387个,增加10328个,增长68.6%;个体经营户117054个,增加 31219个,增长36.4%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782个,占22.2%;制造业3206个,占14.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70个,占12.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491个,占32.9%;制造业17195个,占14.7%;建筑业14231个,占12.2%(详见表1-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16469个,比2013年末增加8720个,增长112.5%;行政事业单位法人1933个,增加267个,增长16%;社会团体法人754个,增加167个,增长28.4%;其他法人2354个,增加832个,增长54.7%。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0981人,比2013年末增加28952人,增长1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8276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17856人,减少4423人,下降3.6%;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3125人,增加33375人,增长23.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758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3182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70535人,占24.2%;建筑业44118人,占15.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0562人,占10.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9430人,占26.1%;制造业47797人,占21%;建筑业35994人,占15.8%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92.3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89.6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7.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2.1%。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20.8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7%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439个,比2013年末增长30.3%;从业人员7.374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4.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3个,制造业320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0个,分别占1.5%、93.3%和5.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5%、6.1%和6.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2%,制造业占95.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5%、8.6%和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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