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车辆停放在屯溪区某街道(不愿告知具体地址),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线外,被城管工作人员锁车并予以处罚,现要求相关部门告知工作人员执法是否必须要出具执法证,对处罚办法是否有公示。
屯溪区城管执法局答复如下:
据核实:2022年1月6日,我局昱东中队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老首康医院公交站牌附近有一辆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法应予处罚。因投诉人当时不在现场,该中队遂对其违规停放的电瓶车采取锁车措施,并告知其依法接受处罚。同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要求,我局已在政务公开网上对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依据进行公示。且,我局各中队相应人员均已取得执法证或执法辅助人员证件。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屯溪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联系电话:259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