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溪区财政局办公室印发了《屯溪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屯溪区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区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确保依法及时公开。切实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屯溪区财政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着力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继续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健全预算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推进单位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建设高效廉洁政府。
五、主要任务
1.拓展公开领域
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推进,确保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知道,督促按时公开到位。从每年二季度起,按季度公开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规范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由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预算绩效、政府债务构成。
3.规范公开方式
统一公开平台,将预算公开内容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4.统一公开时限
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应当在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政府预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5.统一公开格式
2022 年度区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和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公开内容统一采取文本格式。
六、创新举措
一是拓展公开领域,从每年二季度起,按季度公开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公开预算金额、支出金额和执行进度等信息,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更加细化,对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随着政府预算一并公开。
七、保障措施
明确公开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算,并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坚持依法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公开任务,确保依法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落实预算公开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预算公开规定,规范公开时间、内容、格式等,确保有序公开。
八、注意事项
区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部门预算公开宣传、解读,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决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九、政策咨询方式
单位:屯溪区财政局预算股余蔚
电话:0559-259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