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203-00012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温馨提示

作者: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10:14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屯溪区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保障
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规定,现就我区2022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认证范围

    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本人认证成功在一个认证周期内有效,一个认证周期为一年(12个月),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自动向后递延。如:退休人员于20211月认证成功,其认证周期为20211-20221月,若20215月再次成功认证,其认证周期更新为20215-20225月。

三、认证方式

 1.线上认证。通过下载皖事通掌上12333”手机APP,在APP首页搜索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点击进入服务,根据要求提示完成认证。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完成刷脸认证。

     2.线下辅助认证。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就近向居住地社区、各镇为民服务  中心登记申请,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认证;还可以出具有效证明,交区社保经办机构统完成认证。
    四、相关要求
     1.对于一个认证周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定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2.死亡或判刑收监的退休人员,其家属或单位应及时上报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559-2596497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1



                皖事通手机APP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皖事通APP并注册登录。



    2.在“皖事通”首页搜索“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点击“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

3.进入服务后,若本人认证,在“本人认证”中点击“去认证”,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开始认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后即可认证成功。

 

4.若要协助他人进行认证,在“协助认证”中点击“去认证”,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后即可认证成功。



5.在线认证成功后,系统即发送一条认证成功通知,点击皖事通首页“消息”栏即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