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召开
4月21日,区长杨林在区政府十四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出席人员:副区长、人武部负责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会。
列席人员:监委副主任,财政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强化责任担当,认清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加强监督,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会议审议了《屯溪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关于建立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会议指出,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研判、预报预警、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商机制,确保指挥顺畅、层次清楚、任务明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审议了《屯溪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会议要求,要结合省“两强一增”行动,立足屯溪实际,抓实抓细“6+6+4”行动,全面梳理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方法路径、具体举措,打造具有屯溪特色乡村振兴新样板。
会议还审议了《2021年度屯溪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情况》、《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办法》、《屯溪区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屯溪区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2212”行动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