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第7场】关于《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2年4月26日
地 点:新闻发布大厅
内 容:关于《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屯溪区水利局
发 布 人:吴云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河长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达诚挚的谢意!下面,我代表区河长办就《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进行解读。
一、《通告》起草的背景
黄山市是全国文明城市,黄山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把黄山建设成为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报告提出“优美的山水、卓绝的生态、灿烂的文化是黄山最大优势……把这一方山水保护好”。新安江是黄山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新安江是我们全体黄山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
二、《通告》起草的法律依据
2020年12月1日《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城区河道、湖泊等禁止和限制水体内洗涤、游泳、垂钓”。屯溪区人民政府依据《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划定城区河道管理范围。
三、《通告》起草过程
区政府高度重视《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的起草工作,由水利局负责起草工作。从去年9月15日开始起草到今年3月20日发布,历时半年时间,反复斟酌,充分酝酿,广泛征求区直单位、各镇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公众代表、业内人士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于3月20日正式向社会发布,4月20日正式施行。
四、《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告》划定屯溪中心城区河道水域范围为:率水大桥至湖边水利枢纽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水域、横江大桥以下横江水域、徽州大道以下朱村河水域、高速桥以下佩琅河水域、花山路以下定邦河水域。
(二)根据《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明确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因各类应急训练、文体赛事、科研教育等活动需要开展游泳、垂钓的,由举办活动的主管单位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于规定水域、规定时间开展活动。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河道巡查,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扎实开展中心城区河道水域“三禁”工作督查。督促区城管局要严格执法,各镇街要做好源头管控。二是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和信访苗头的化解,及时回复群众关切。三是《通告》已于4月20日正式施行,一定程度上会对垂钓和游泳爱好者带来不便,对下河洗涤人员行为习惯上的改变。屯溪区人民政府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从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需要,从保护新安江母亲河的需要,决定出台《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希望游泳、垂钓爱好者和下河洗涤群体给予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