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205-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5-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六稳六保】昱东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作者:屯溪区昱东办 发布时间:2022-05-07 08:21 信息来源: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防〔20221号)、黄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黄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防〔20221及《关于调整《全区生产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屯消办〔20221号)等精神,结合昱东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6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我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3月底至8月)。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330日前,街道安委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地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请街道党工委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街道党工委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街道教育、民政、自然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等行业领域负责人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对所属行业的风险排查,制订排查方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

(二)摸清底数实情。315日前,各社区、公安派出所、街道城管执法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表》(附件1),并以社区为单位汇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2),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对住宿人多、人杂,缺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装饰等重大涉险场所要建立档案卷宗。从3月份起,每月30日前,各社区汇总台账资料。

(三)分级分类整治。各社区对照集中排查工作台账,根据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模式,报请街道安委办组织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对住宿人数3人以下的或存在问题不属于8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社区组织整改。对住宿人数39人,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自建房,由街道公安派出所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自建房,由区政府组织整改。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属地社区报告街道安委办、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指导整改。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且8类重点情形突出的社区,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街道办事处协助区政府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街道城管中队、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针对燃气突出火灾风险,街道住建工作负责同志要协调区住建部门对经营许可方面以及燃气管道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气 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规电(气)焊作业突出风险隐患,公安派出所要主动联系消防救援部门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五)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严格销案管理。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重

8类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8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住宿人员39人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镇(街道)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消防救援部门报请区政府组织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820日前,消防救援部门汇总整改销案台账资料。

)精准宣传教育。社区要发动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分批次组织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管理人等开展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八)提升应急能力。各社区、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加强灭火救援应急力量建设,分批分区域推动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社区、公安派出所针对辖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实地调研熟悉,强化业务指导和联勤联动,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同时,报请区政府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为切实加强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昱东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社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昱东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李海鹰(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韩志超(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长:查健夫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副主任、政法委员

罗常辉(荷花池派出所所长)

 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钧(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素珍(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延伟(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  帆(司法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任科员)

钱江红(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琦(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汪再平(昱东市场监管所所长)

  伟(荷花池派出所副所长)

王继春(街道执法队队长)

胡真英(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夏玉祥(街道民政工作人员)

杜妮娜(街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

 晨(街道经济发展工作人员)

  莺(水心亭社区党委书记)

吴海峰(街道物管站、安监站工作人员)

  臣(上新社区党委书记)

王晓庆(荷花池社区党委书记)

廖慧胜(阜上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查健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许伟、张毅、王继春、胡真英、胡海峰、程昱、陈晓辉、吴翔、申浩同志组成。

2.上新社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

     长:查健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副主任、政法委员

常务副组长:  臣(上新社区党委书记)

   长:  伟(荷花池派出所副所长)

     员:夏珞琳(上新社区党委副书记)

 翔(上新社区综治专干)

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上新社区,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姬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及上新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3.水心亭社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

     长:  钧(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  莺(水心亭社区党委书记)

   长:徐荣华(水心亭社区民警)

许善宁(水心亭社区民警)

     员:  燕(水心亭社区党委副书记)

程胜华(水心亭社区党委委员)

陈晓辉(水心亭社区综治专干)

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水心亭社区,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殷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及水心亭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4.阜上社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

     长:李延伟(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常务副组长:廖慧胜(阜上社区党委书记)

   长:吴和顺(阜上社区民警)

     员:  娟(阜上社区党委副书记)

 浩(阜上社区综治专干)

程旺进(阜上社区工作人员)

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阜上社区,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廖慧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及阜上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5.荷花池社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

     长:  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晓庆(荷花池社区党委书记)

   长:钟宝杰(荷花池社区民警)

              卫(荷花池社区民警)

     员:  健(荷花池社区党委副书记)

 昱(荷花池社区综治专干)

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荷花池社区,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王晓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及荷花池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各社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检查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二)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街道安委办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会同行业部门、发动基层组织,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区政府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隐患治理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社区要落实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要融入“一村一警”治安体系,把消防工作纳入驻村、驻社区公安辅警工作职责。及时固化提炼综合治理中实践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要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等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202247日前社区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各社区党委书记和联系社区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审核把关《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的填报摸排工作,420日上报《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从3月份起,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820日前,上报整改销案情况。9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

1.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

2. 昱东街道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屯溪区昱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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