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屯溪区医疗保障局区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序 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
1 | 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屯溪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 救助对象 |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等救助对象给予定额资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救助对象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为1500元,在起付线以上,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监测人口起付线为3000元,在起付线以上,医疗救助比例为6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 1.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2.对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280元。 3.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简称监测人口)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160元。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即时结算 | 0559-2595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