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204-0016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4-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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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区长杨林解读《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

作者:屯溪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17:13 信息来源:屯溪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问:为什么要出台该通告?

答:一是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需要。黄山市是全国文明城市,黄山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把黄山建设成为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报告提出“优美的山水、卓绝的生态、灿烂的文化是黄山最大优势……把这一方山水保护好”。新安江是黄山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新安江是我们全体黄山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

二是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的需要。《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屯溪区人民政府出台《通告》,是依据《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在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城区河道、湖泊等禁止和限制水体内洗涤、游泳、垂钓”,屯溪区人民政府划定中心城区河道禁止水域范围是法定授权的。划定范围在黄山市屯溪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和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管理范围以内,且小于建成区的城市管理范围,符合划定城区河道范围要求。

问:该方案的目标是怎样的?

答:拟定了《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的目的是引导和规范城市文明行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形象,解决执法区域不明确问题,常态化推进中心城区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和垂钓工作。

问: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啥?

答:(一)本通告明确划定中心城区河道禁止水域范围:率水大桥至湖边水利枢纽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水域;横江大桥以下横江水域;徽州大道以下朱村河水域;高速桥以下佩琅河水域;花山路以下定邦河水域。

(二)根据《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条款规定,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水域内洗涤、游泳、垂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问:下一步工作是怎样的?

答:(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大“三禁”政策的宣传,特别是针对洗涤游泳垂钓爱好者,开展面对面的精准宣传、靶向宣传,让他们从被动应付到主动配合的转变,形成全社会主动关注关心支持”三禁“工作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一是充分发挥属地镇街、村(居)网格员和小区物管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二是做到点位值守和巡查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坚持重点的点位安排执法队员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力量,在游泳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开展巡查,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