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507-0004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7-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洪涝是什么?

作者:屯溪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31 08:46 信息来源:屯溪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水灾分为“洪”和“涝”两种。“洪”是指江河、湖泊在较短时间内发生的水流量急剧增加、水位明显上升的水流现象。洪水按成因和地理公位置不同,可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山洪及溃坝洪水等,海啸、风暴潮等也可能引起洪水灾害,各类洪水的发展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涝”是指水过多或过于集中而淹没土地、农田、村庄和城镇的积水。如浙江地区的河流多数是中上游源短流急,下游受潮水顶托,排洪不畅,经常洪涝不分,易发生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