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屯溪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实施办法》解读
近日,屯溪区财政局办公室印发了《屯溪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屯溪区2021年全年粮食总产量11939吨。其中:稻谷产量9781吨、玉米产量1518吨、豆类产量450吨、薯类产量190吨。为支持粮食生产,根据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4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通过对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支持粮食生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屯溪区财政局依据本区实际,认真研究我区实际种粮现状,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5月1日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和合法性审查,于6月2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息,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助对象为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生产者为基础进行调整变更,以调整变更后的生产者作为本次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下达到我区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
(三)补贴品种:水稻、玉米、豆类、薯类四个品种。
(四)补贴实施步骤:制定区级方案—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区级核定—发放资金。
六、下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总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资金监管。补贴公开公示,事前现场抽查、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检查、大数据辅助核对,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2.超过规定时间不可以补报补贴。
八、名词解释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指给真正从事农业种植人群发放的一项补贴。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在保持现有财政补贴政策不变、项目不变、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只改变现有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渠道,把受益对象目前领取财政补贴用的银行卡、存折或现金,统一合并到一张社会保障卡发放。
九、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屯溪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联系人:王莹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559-2596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