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212-00118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2-19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21
生效日期: 2022-12-1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政办〔2022〕1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21 16:10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219

 

 

 

 

 

黄山市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

 

 

 

 

 

 

 

 

屯溪区人民政府

202212月)





为推进我区全面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区加快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关于制定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黄山市屯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屯溪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间,屯溪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家园,发展绿色经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筑牢绿色屏障,培育绿色文明,始终将坚持绿色发展放在显著位置。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完成4个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及40个自然村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7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1个、示范村6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获全国首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黎阳街社区入选省级绿色社区。

2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空气优良率连续多年超过90%,PM2.5PM10 浓度持续降低,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达98.9%,较“十三五”提高5.3个百分点。国控断面横江、率水、篁墩断面保持 II 类水质,至2020年全区内3个国考重点河流水质总体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水质改善目标,4个市控重点河流水质污染不断减轻。辖区内无污染土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减排降耗方面,单位GDP能耗完成“十三五”累计下降10%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4.5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VOCs排放总量下降完成市下达指标。生态安全格局维护方面,全区森林覆盖率提升到41.6%,林木绿化率提升到46.94%,绿色空间有效拓展。

3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坚持以“五控”为抓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周边农村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业园区燃煤锅炉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全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制定出台秸秆禁烧、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实施餐饮油烟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1700余台黄标车淘汰任务。专题部署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碧水保卫战方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全区范围内主支河流两侧沿线所有排口详细排查,对朱村河、琅河重点排口落实整治,基本杜绝污水入河。创新河长制建设,建立河长+检察长制度,全面提高水质监测和管控能力,辖区段新安江流域水质稳中向好。

净土保卫战方面:落实“土十条”,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区内农业、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清废行动”。在全市率先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并投入运行。餐厨、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针对新冠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全区各医院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规范处置。

4)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170件问题整改 

5)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积极推进农村污水PPP项目和亚行贷款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问题。推广农药集中配送和有机肥替代行动,建立统一的农药配送网点23家,实现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100%,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80%,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60%以上,生物农药的使用率占比达7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覆盖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覆盖率达40%。做好秸秆粪污“两利用”,秸秆利用率达91.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

6)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机构,制定出台《屯溪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屯溪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屯溪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为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的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建立镇街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完善“网格化”和“行政+市场化”两条科学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严格落实“河长制”,新安江屯溪段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名录并通过验收。积极探索数字化治理技术应用,建成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并投入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治理水平不够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数量持续增长,导致基于现有治理措施的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加大。臭氧污染源不清晰,对臭氧污染缺乏有效应对手段。横江大桥等断面存在水质不稳定现象,需从源头实施精准治理。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不够完善,生活垃圾后端处理产业衔接不足,局部区域餐饮油烟污染、乡村建筑垃圾堆放、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设施有待完善。城区仍有部分污水干管输送能力不足、老旧小区截污纳管、部分小区雨污混流不彻底情况。农村针对分散家庭养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不到位。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将是屯溪区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的关键五年。从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看,一是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安徽省委部署黄山市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黄山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指出生态保护在黄山始终是压倒性任务,区委区政府将“主要生态指标保持全国城区前列”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将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重要任务;二是屯溪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作为黄山市中心城区、新安江干流重要城区,屯溪区生态环境保护对于黄山市巩固区域生态屏障功能、建设黄杭一体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机制具有的重要战略意义进一步凸显;三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动能更充足,在皖浙两省共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背景下,作为黄山市中心城区、新安江干流重要门户枢纽,屯溪区建立自身特色“两山”转化模式的路径更为清晰。

“十四五”期间,屯溪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从单一治理转向协同治理、统筹治理,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排污口管理等方面任务需保障落实,屯溪区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更为紧迫。二是“两山”转化路径需加快建立,屯溪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绿色发展路径尚未完全形成,生态资源对产业的支撑作用、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未能完全发挥出来。三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对标发展目标仍有差距,屯溪区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的发展目标,对环境品质稳定性、人的集聚区生态环境健康、环境容量上限、精细化高效率环境管理都提出更高要求。四是绿色民生福祉需要新提升。新发展阶段对生态安全与健康提出了更多保障需求,需攻坚克难进一步扩大绿色民生福祉供给,加强邻避效应等管控,积极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优为核心,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厚植崛起赶超的特色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强化绿色发展机制,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治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良生态环境福祉。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治污减排难度增大,生态环境治理逐渐进入深水期,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主基调,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质量核心、远近兼顾。既注重“十四五”时期,又展望“十五五”时期、“十六五”时期。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状况持续提升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打好持久战,又要重视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针对突出问题打好污染攻坚战。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河流污染防治与湖泊环境保护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进行系统保护、整体管控、综合施策、协同治理。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化创新治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主要生态指标保持全省市辖区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深入参与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显著加快,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美化环境成为全区人民高度自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山水人文之城上示范争先。

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省市辖区一流,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游,“双碳”任务落实市内领先,全面绿色转型形成一批典型经验,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落地,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形成与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相匹配的治理能力,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屯溪样板”。

2规划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19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区域地表水均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均完成市下达指标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放射源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安全维护方面,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比例不减少,森林覆盖率达42.5%

 

 

 

 

 

 

 

 

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   属性

(一)环境质量改善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

微克/立方米

21

≤19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8.9

98

约束性

3.       

地表水质量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0

预期性

6.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0

完成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9

79

预期性

8.       

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化学需氧

万吨

已完成市下达指标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氨氮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

(二)应对气候变化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

%

-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19.35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1.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100

约束性

1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

 

0

完成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四)生态安全维护

15.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比例

%

2.69

不减少

约束性

16.    

森林覆盖率

%

41.6

42.5

约束性


三、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两山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与产业互促共进,积极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一)建立“两山”转化屯溪路径

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落实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要求,推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利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加快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系统完整、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提升“两山”转化效率。积极结合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服务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实现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提高全民健康服务和良好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建立地表水质断面考核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参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参与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开展生态产权交易服务。

融入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保护修复新安江生态廊道屯溪段,推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新安江屯溪示范段治理工程、新安江支流沿线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及亚行贷款项目、新安江屯溪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等项目,深入开展新安江十年禁渔行动,建设河口生态和河湖岸线缓冲带,加强湿地保护和森林抚育。巩固拓展新安江屯溪段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成果,打造“河长制”工作全省榜样。

持续开展绿色创建开展企业生态文明宣教,严格推行政府机关绿色办公,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突出节约型政府示范作用。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拓展“绿色机关”“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等创绿活动。到2025年,85%的区级党政机关、城乡家庭、学校、社区、酒店达到绿色建设要求,25%以上的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二)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政策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推动企业主动治理,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协议减排”“分级管理等方式,鼓励企业跨前减排,加强对企业依法减排的帮扶指导。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制造业节水、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农业节水灌溉力度,推进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

促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推动传统行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大绿色食品等产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持续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调整淘汰力度,推进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绿色制造为引领,结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产品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依托数字化和区域共建机遇,积极引进先进环保技术。

提高园区环保水平。深化园区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清退落后产能产业,清理整顿小化工企业。加强配套电子及新材料、汽车与装备制造、生物科技产业发展,前瞻提升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园区截污纳管清洁化、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升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发展和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型、清洁生产型、清洁能源型产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鼓励园区组织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提高绿色低碳化生产的意识和技能。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减碳,形成安全、可靠、环保的能源供应体系。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巩固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成果。突出抓好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停止审批,园区企业全面完成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实现煤炭零消费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积极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和完善以电代燃料和农村新能源推广体系。加快能源电网建设,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提高天然气使用比例,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优化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充电桩布局,加快设施建设。

(四)大力推广绿色交通

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出租车等换乘一体化。逐步优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路网结构,提高主干道公交通行效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形成集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倡导公众使用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构筑低碳交通体系。

加快慢行系统建设。结合旅游交通发展打造环屯溪自行车系统和徒步系统,打造休闲旅游风景道系统,积极推进屯溪区乡村道路改造升级,吸引居民选择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的非机动方式出行。

优化智慧交通服务。依托黄山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智慧公交、智慧物流建设,完善城区绿色智慧公共交通体系中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平台,为公众绿色交通出行提供便利信息,引导树立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公交优先的绿色出行方式。

(五)打造低碳发展样板区

落实二氧化碳达峰要求。落实市级下达的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适时制定实施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任务分解及实施考核。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严格遵守碳排放控制管理体系。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加强污水处理厂、秸秆还田过程中的甲烷排放控制。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体系,明确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规范标准,做好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

强化城区绿色碳汇。结合对山系、水系、绿地系统的保护和利用,加强绿色碳汇。发挥森林碳汇功能,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实施林长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突出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全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全面停止采伐。强化湿地固碳能力,严格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保护与管理,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湿地和农田林网的建设与保护。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向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规划转变,开发城市绿化碳汇,以城镇、村庄、景区、交通要道、农田林网、河流沿岸等为绿化重点,深入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推广城区生态美超市。完善生态美超市体系架构,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兑换)体系,推广城区版生态美超市平台,探索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公众绿色生活的引导。引入企业主体,打造绿色农产品联合品牌,在生态美超市信息平台中扩展网上绿色农产品展销、交易功能,优先支持绿色账户积分高的用户。

探索低碳发展屯溪样板。持续做好九龙低碳经济园区示范性工作,在低碳发展上先行先试,形成一批示范工程。探索试点开展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近零碳排放区示范、传统产业低碳改造示范、农业低碳示范园区、大型展会碳中和示范、公共建筑分布式能源推广应用示范等示范工程。

(六)建设气候适应性城区

建设“韧性城区”。推进气象灾害的监测体系和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气象与智慧旅游融合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和救灾服务能力。

提升农产业气候适应能力。根据气候变化监测调整农作物生产,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大力开展农业湿地和农田林网的建设与保护,充分应用农业湿地捕碳固碳;提高农作物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助力屯溪区绿色农产品产业建设。

四、巩固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做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工作,突出抓好秸秆和祭祀用品禁烧、餐饮油烟整治、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

1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围绕臭氧污染,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及协同控制,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协同防控。协同控煤改气,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煤改气”步伐,已有天然气管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臭氧重要前体物VOCs治理。

加强多部门联防联控。针对臭氧、PM2.5NOx等污染物,实施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机制。提高臭氧等污染物超标预警、应对和响应区域应急联动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天气发生。

2深化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实行新增VOCs排放总量与臭氧浓度联动管控。开展VOCs走航监测,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理项目建设,开展屯溪区挥发性有机废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

深化重点行业VOC治理。参照国标《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源头替代,开展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推动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持续加强一企一案综合治理成效的监管。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

3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或未密闭)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渣土车辆出场前进行冲洗保洁,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

强化禁烧禁燃放管控。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垃圾、工业废物禁烧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避免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颗粒物浓度的上升。开展源头防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要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制定计划,组织联合执法,对中心城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4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推进车辆淘汰、船舶改造淘汰和油品控制,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强高排放工程机械、重型柴油车、农业机械等环保检查。2025年,基本完成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国六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滚动实施 10 年以上汽油车限行,力争到 2022 年基本淘汰 2012 年及以前老旧车。加快提升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公交及国有企业所属车辆提高行业准入,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严格实施机动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在用汽、柴油车排放限值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自202111日起,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控。持续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建立完善移动源监管平台,落实I/M站制度,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加强柴油车路检路查和遥感执法,强化对城区内行驶的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

5防治城区噪声污染

建设城区噪声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噪声的监管。加大工业、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合理规划工业和商业布局,加强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严格控制重型车辆行驶的时段和路段,加强对特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以及民用车辆私自安装警报器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打赢碧水保卫战

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深化五治,继续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重要嘱托牢记心中。完善污水收集能力与运维水平,加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要求推进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环境保护

全面实施中小河流整治。针对率水河黎阳段、横江黎阳段、珮琅河、油汀河、瑶里河、洪水河、占川河、定邦河等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重点实施珮琅河(屯溪区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占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横江徐村段治理工程、新安江率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

加强城区地表径流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水源头减排,协同治理城市内涝、水环境问题。新建、改建项目要严格落实雨水管控要求,积极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结合城市更新,重点完善江南新城、九龙园区等区域的排水防涝系统,试点开展综合管廊工程。到2025年,总体消除城区内涝隐患,建立“源头减排、管网畅排、泵站强排、河湖蓄排、信息控排、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排污口监测、河道排口截污,严格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现入河排污口布局基本合理。到2025年,力争基本消灭区域内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2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完善市政管网收集能力与运维水平,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纳管率、接管率,全面开展排水设施排查,建立管道,泵站等排水设施周期性检测制度,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推进雨污混接改造,对市政管网进行更新、分流,推进小区污水直排,阳台水混排等问题整治。重点提升江南新城、黎阳片区雨污基础设施。提升城区整体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迁。

3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修复水系生态廊道。以清淤疏浚、控源截污、人工湿地建设等为重点,依据“有河有水、有鱼有草”原则,实施乡村河道整治、城镇内河治理等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模式推进治理工程,重点实施屯溪区率水干流、横江干流下游段、占川河上游段、新安江南溪南段生态廊道建设。

落实禁渔禁捕要求。按照新安江中心城水域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禁渔期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打击禁渔期期间、禁渔区内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

4优化水资源配置

落实《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保障断面生态流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高水耗工业企业监管。持续强化水资源最严格管理。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管,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能力。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强度控制,落实取用水户年度用水总结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完善区级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巩固扩大水权确权登记成果。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

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下水保护体系,完善监测设备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逐步开展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到2025年,完成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打赢净土保卫战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用地风险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确保净土永驻、家园常美。

1管控建设用地风险

依法督促落实有关工业退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治理一块、开发一块的原则,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屯溪区黄山市东关垃圾填埋场治理与修复。

2)修复与利用农用地

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有效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继续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修复。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送检,维持农用地高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树立量质并重用养结合的耕地保护理念,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2022年,区域耕地质量提升0.3个以上等级。

3)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鼓励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四)深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村建设的重点,巩固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和“双园创争”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污水收集、垃圾收集等方面城乡一体化。

1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打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屯溪样板”。纵深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深化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和美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按照“高品质、分批次、全覆盖”的要求,各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和提升。实现“卫厕全覆盖、垃圾全收集、污水全纳管、运维全天候”。重点推进高枧村、闵口村、查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对已评为“美丽乡村”的村庄实施提升工程,打造南溪南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凤霞村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点。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管。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的纳管率,推进城乡污水收集一体化、标准化。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推进全区所有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以及新安江等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效率。完善全域垃圾智能化收转运体系,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重点加强乡村旅游垃圾分类处理。升级生态美超市,推广新建生态美超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PPP模式运维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建筑垃圾的监管与收运,建立农村建筑垃圾存放点,完善农村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体系,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厕所改造,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的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加大改造力度。到2023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防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屯溪区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加强粪污分类管理,减少畜禽粪污对新安江流域的污染。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6%以上。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双减战略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业中的应用,提高化肥利用率。实施生态拦截工程,减少氮、磷有机污染入河。进一步提高农药配送系统覆盖率,巩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药废弃物利用。持续开展茶园、果园、蔬菜园等种植园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秸秆制成有机肥还田,利用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发展生物质能源。2022年实现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全覆盖,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95%,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90%以上。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3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继续推进农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解决灌溉用水利用率偏低问题,改进灌溉方式,推行渠道防渗、喷灌、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措施,推广节水设施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完善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进农产品牌和质量认证。以生态型、精品化果园建设为载体,突出蓝莓、草莓、提子葡萄、猕猴桃、杨梅、桑葚等品种,打造环屯溪休闲农业圈。

4提升农村环境执法能力

将环境执法纳入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严厉打击采砂、占用河道和使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五)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

打造全域垃圾分类管理“屯溪样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完善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和其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心,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加强垃圾综合治理,通过垃圾分类投放升级、综合循环利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整治固废堆存场所。健全固体废物规范化监管体系,全面整治工业副产石膏、冶炼等产业固废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提高固废收集、转运、处理效率。严防固废堆存场所涉重金属污染。

促进固废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市污水处理一厂污泥处置能力,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2023年底,屯溪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菜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镇和农村地区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做到台账清晰明确,有据可查。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依托市级危险废物基础设施,深入建设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平台,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理进行全过程监控,严控危废风险。针对分散的危险废物,建立区域内统一收集平台。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区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加大对全区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针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台账的专项执法检查,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须进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日清”。

强化化学品风险管控。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梳理重大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消除环境隐患。更新完善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及处理处置能力,防范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

完善风险应急预案。立足新一轮机构垂直改革,推进完善土壤、地下水、危险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固废处置等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保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战略储备。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强化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加强落实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的监管巡查和巡检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市级环保大数据平台,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建立风险预警和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聚集疫情防控的短板问题,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水平,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工作。

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提升核与辐射监测及事故应急能力,降低放射源事故发生率,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进废旧放射源回收利用,综合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五、维护城乡生态系统安全

大力提升生态系统和质量稳定性,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重点地区生态保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配合开展生物多样性物种资源普查工作,推进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彻底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准确评估各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重点加强对三江省级湿地公园、花山谜窟、鬲山等区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渔业和野生动物执法,禁止冬春季节渔猎,同时对周边居民加大爱鸟护河的宣传力度,打击非法捕鱼、电鱼、捕鸟等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深做实河长制,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打造镇级幸福河。全面实行禁捕退捕、执行禁渔制度,确保“六无四清”。避免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减少湿地的持续丧失和周边地区的生境破坏。设立警示牌,禁止游人进入鸟类栖息地,从而约束游客行为。在保育区设立长期监测点,进一步完善湿地监测体系;安排人员监测珍稀水禽的憩息、繁育情况,并加强日常巡逻,制止破坏湿地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合作,积极加快建立三江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保障机制和管理体系,使河流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得以维持。

打赢松材线虫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屯溪区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做好高速公路沿线、重点山场松褐天牛综合防治,采取喷洒特效杀虫剂等技术措施,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减少松树感病风险;完善“一林一档”测报体系,完善区、镇、村三级松材线虫病测报网络,实施分片包干,在实行一林一员上,聘用村级护林员协助治理山场看护并及时报告枯死松树信息;严密监控疫情动态,制定疫点小班病死松树清理方案,建立病死松树“一树一档”,坚决杜绝病枯死松木进入流通领域。确保监测覆盖率、清理率、除害处理率、检疫检查率达100%

严格生物安全管理。严格管理外来物种引入,严控跨境网购中暗藏的生物安全风险,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监测预警,发展生物、化学和生态等治理技术,积极防控外来有害物种。针对公共卫生防疫需求,不定期开展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区域检查,减少动源性疾病传播。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公共卫生防疫意识及应对能力。

(二)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保护优化国土空间。严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空间和开发强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衔接既有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科学可持续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资源保护,促进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格管控岸线生态空间,优化岸线生态功能,强化岸线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

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结合城乡绿地系统建设保护生态网络,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空间的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强化河湖岸线分区管理保护。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统筹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与管理。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推进林长制示范区改革建设。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新点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大胆创新、攻坚克难,不断优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化管理机制,健全落实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跨区域航空护林机制建设,初步形成屯溪区林长制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样板。积极配合省、市开展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动态调整工作。

推进三江省级湿地公园保护。积极开展湿地公园水系、水岸保护,严格控制开发性建设,控制公园内水系周边的环境容量,协调景观需求实施整体水域保护。推进湿地公园水岸保护,恢复林地森林植被,引导公众参与保护,促进水系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健全林业生态体系。结合十四五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提出前瞻性的工作内容。2025年底,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力争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5%,湿地保护率70%。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防护林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成与屯溪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生态环境得到逐步修复,水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加强水土保持分区管理,促使全区水土保持基本功能得到全面恢复,生态保障作用持续、稳定发挥。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五)加强生态环境与人群健康管理

加强园区、景区和城镇居民集聚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重点加强九龙园区、花山谜窟、旅游集散点环境安全监测。落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公民健康保护,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

六、保障措施

落实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上位要求。推进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多部门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提高企业、市场、公众三方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屯溪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环境治理领导责任

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贯彻《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考核与审计,同步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

(二)强化环境治理企业责任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面向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重点企业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实行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环保产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定期发布,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鼓励、警示或惩戒。建立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推广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评先创优等挂钩机制。深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拓展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进部门业务平台与市信用黄山平台的数据共享,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进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建立健全各类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建立环境决策机制,设立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渠道。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环保志愿者活动的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屯溪区环保志愿者活动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创新性。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奖励或表彰全民参与工程中的优秀公众、社会团体、企业、职能部门等,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公众环境满意度调查。

强化全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保证群众表达诉求、权益的通道的顺畅。加强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

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借力环保大数据平台,拓展创新开展互联网+环保公益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水平,开放环保设施推进共建共享,提倡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样化的形式,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美超市体系架构和内涵的宣传推广,开展体现新安江及黄山地方特色的中小学自然教育课程,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四)提升环境治理监管水平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实施针对不同管理水平污染源的差别化管理。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提升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物联网、 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实现污染精细化管理,提高环保常态监管的成效,统筹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环保执法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共享制度。规范和培育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

(五)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积极抓住国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多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财政要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落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建立资金引导机制,通过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主体,确保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保融资EOD模式,引导和鼓励银行、企业和社会投资,继续推进绿色信贷,保持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稳步提升,保障环境事业健康发展。

(六)全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强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全面加强各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按照专业化、复合型、实用型的要求,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提高业务本领。鼓励和表彰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