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8月,委托上海复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公众问卷等多种形式,多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后,形成《规划》(初稿)。
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听取我区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审核意见。因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8月对规划进行函审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7条,均已采纳。2022年6月,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区规划,并再次征求区直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12条,均已采纳;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布意见征集,未收到意见。8月,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意见征求会,根据会上的意见再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黄山市屯溪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屯溪区在《规划》中提出了生态环境不断向好的三大任务,一是发展更低碳,包括建立“两山”转化屯溪路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广绿色交通、打造低碳发展样板区和建设气候适应性城区等措施。二是空气更清新,包括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等。三是水体更清洁,包括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推进水环境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四是土壤更安全,包括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等。五是生态更宜居,包括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等。设定了4项规划目标指标,包括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19微克/立方米以下、区域地表水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森林覆盖率达42.5%等。
单位:黄山市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