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303-00114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3-03-17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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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1:02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屯溪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对标“高标准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总体定位,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工作2022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一刻钟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5次,全区8个镇街和52家区直单位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线下学习任务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931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学习,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带头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学习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开展督查调研,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屯溪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申报材料网络上传网络检索模拟评估工作,积极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册,模拟问卷1万余份,推送示范创建图文信息及宣传视频11,切实提升创建工作知晓率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公布实施权责清单镇级31项、街道17项,颗粒化分解部门、镇街职责分工,促进履职精细化。开展全区权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梳理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项,权责清单事项1293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747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区级“皖事通办”平台,全年在省政务服务网办件222万余件,事项平均提交材料数1.79件、平均承诺时1.04天。推广“长三角政务地图”应用,开展宣传推广活动100余次,地图访问量302763次,新增用户9268个,新增办件量79135件。推进政务服务“一体通办”改革,结合群众办事热点事项,公布区级两批17项“一体通办”事项清单,全年完成办件8500余件。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驻企(项目)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2022年,全区183名驻企(项目)干部联系包保重点企业221家、重点项目46个,走访企业(项目)2100余人次,解决问题诉求1718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完善破产处置“1+N”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审结破产案件15件,化解破产债权10.11亿元,处置破产财产8.35亿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2022年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完成备案6件,报备率达100%。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事项合法性审查114件,其中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决策议题45件,一般涉法性事务34件,审查涉及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政府合同等35件,出具审查意见函45份,为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区委区政府、区直部门及各镇街共聘请法律顾问90人,全区共有公职律师10人,全区54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全区法律顾问共代理行政应诉案件100余件,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昱西街道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构建街道监管执法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区街执法联勤联动,有力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定黎阳镇、昱中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定区镇两级政府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加强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力量配备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组织8个镇街、14个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11家执法单位106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网上公示。截至目前,全区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均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比例配备20家行政执法单位配备280余台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66人通过乡镇综合(委托)执法证考试,56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成立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组织修订《屯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对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和有效应对能力。

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半小时”服务圈全覆盖。完善律师企业结对帮扶机制,全年组织律师走访企业45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30余场,为企业起草、审核合同10余件,提出预防风险意见30余条,调解涉企矛盾纠纷72件。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法律帮助案件402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镇(街)村(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体系,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的有效衔接。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69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截至目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9件,政协委员提案13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纵深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共提交审计报告26篇,审计发现问题217个,管理不规范资金1718.4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5条,进一步规范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指导培训,积极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主动公开信息22676条,主动回应关切15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6场,我区《黄山市屯溪区把政策超市开到群众家门口》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2022年第4期刊登。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讲解执法流程制度,全年开展集体学法5次。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问题整改。对黎阳镇等9家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并反馈问题22个,均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任务依然繁重;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手段有待丰富;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水平有待提升。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也有客观上区域转型升级发展带来行政争议多发等不利影响,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聚焦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重点任务,切实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区政府涉法事务常态化保障机制。推进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持续深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和执法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镇街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夯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探索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数字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