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屯溪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近日,区政府印发《屯溪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屯政〔202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确保《黄山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在我区落地落实,区依法行政办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行动方案》对标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出亮点为逻辑起点。旨在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屯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区依法行政办在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1月10日至2月10日在网站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2月23日,经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力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院生效判决执行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高于95%,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95%以上。
五、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分成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固本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法治政府建设争创一流年三个阶段,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高质量完成我区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确定了五个方面共33项具体举措。一是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等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切实提高社会对于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三是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全面清查和违法行政行为整治,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四是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五是制定实施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等举措,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高素质法治政府工作队伍。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为了确保文件能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加入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推动落实、加大宣传力度4项内容,为文件的落实保驾护航,使其能够全面实施、顺利推进、落实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学法用法。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和科技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知识讲座的内容,积极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不断提高学法、遵法、守法的意识。
二是构建调解格局。健全和完善预料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协商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构建以人民调解为根基、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体系,不断完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贯穿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诉求,确保90%以上的冲突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裁减不稳定因素。依法模范信访行为,处理好群众.上访更加是集体上访和涉法案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率。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庭,全面推行重大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推进全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四是推进法治为民。坚定不移做到“一改两为”,实施“点菜下单”解民忧行动,“订单式”普法全面铺开,法律服务衍生到村(社区)“百姓评理说事点”,放大基层依法治理优势,奋力走出一条独具屯溪特色的法治之路。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屯溪区司法局
联系人: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赵昌霖
联系电话:0559-253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