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311-0004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残疾人,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11-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3年屯溪区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方案

作者:屯溪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3-11-08 09:55 信息来源:屯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区困难残疾人扶持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帮扶范围
   《屯溪区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确定的困难残疾人。
   三、主要内容
   1.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
   2.困难残疾人技能培训;
   3.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
   4.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5.重度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
   6.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
   四、帮扶标准
   1.视力残疾人适配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适配低视力助视器或视功能康复训练予以一次性补助200元。
   2.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或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1)每年区残联组织一次定点适配机构集中评估,符合成年人和聋儿适配助听器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助听器费用由区残联与定点适配机构进行结算。每年限额10名。(2)0-14岁残疾儿童在二级综合以上医院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2万元(2万元以内实报实销)。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年限额1-2名。
   3.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或矫治手术。(1)在定点适配机构的鉴定下,符合成年人适配假肢的,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予以适配的,适配假肢费用通过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予以一次性补助,装配大腿假肢补助3000元;装配小腿假肢补助2000元。(2)18岁以上肢体残疾人实施矫治手术后,向区残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自费结算部分,按照5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每年限额1名。
   4.困难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1)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民生工程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基础上,再给予精神医疗费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2)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其他治疗精神疾病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5.重大、慢性病困难残疾人药费帮扶补助。针对屯溪区2023年困难群众持证残疾人,重(特)大、慢性病残疾困难群众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6.2023年度《屯溪区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确定人员以外的困难残疾人,可参照前5项内容标准,通过党组会研究后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确保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精准帮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精准服务,及时梳理费用,确认补助人员、补助费用。
   3.强化督查。及时开展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的督查,对底数不清、帮扶不到位、困难残疾人长时间得不到帮扶的,残联党组将开展专题整改,即查即改,严肃整治。

                                                            黄山市屯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