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305-0007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六稳六保】关于印发《屯溪区服务业“个转企”“小升规”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奕棋镇 发布时间:2023-05-23 14:16 信息来源:屯溪区奕棋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屯政办〔20227号)第五条第四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明确个转企”“小升规政策支持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报主体应符合《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主体资格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奖补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原则,实行竞争性培育扶持。申报主体屯溪区个转企小升规培育库内培育对象,培育库以软件信息、新零售、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兼顾传统服务业领域具备一定规模的服务业市场主体。

    (二)奖补资金采用事后奖补的形式,申报主体须成功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安徽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纳统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原则上申报主体转型时间为 2022  101日之后。

第三条   申报主体在享受《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入规(达限)奖励外,还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自转型之日起,聘请第三方为企业免费提供三年会计账务服务。企业自聘财务人员的,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每年2000元,一般纳税人企业每年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连续补助三年。

(二)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2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贡献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企业转型三年内新增单笔20万元以上的贷款用于自主经营,区财政给予企业贷款的2%作为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贴息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2万元。

(四)转型为一般纳税人的奖励10万元,分三年予以兑现,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实缴财政贡献。

第四条  区服务业发展领导组每年对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按照对经济指标贡献排名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予以资金奖励。

第五条  对转型后对重点行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对主要经济指标有较大支撑的重点转型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奖补方式,由领导组另行研定。

第六条  屯溪区个转企小升规培育库由各镇街道报送,分别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核,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纳入培育库,培育库每季度动态调整。

    第七条  奖补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依据《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屯政办〔2022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