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308-0006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8-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屯溪区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作者: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09:52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基金冒领、多领等违规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我区以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见附件),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823日至829日)。请未认证人员及时通过“皖事通”APP完成自助认证,居住境外的退休人员通过手机下载“中国领事”APP完成自助认证。高龄、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或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服务电话:0559-2596497

黄山市屯溪区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名单(第二批) .xlsx

 

 

 

 

黄山市屯溪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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