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505-0008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5-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外来人员保障房申请条件

作者:屯溪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5:14 信息来源: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本区居住证;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

(四)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

(六)本人及配偶在本区就业且无私有住房,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