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308-00066 信息分类: 政府公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企业,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8-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屯溪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7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7期

作者:屯溪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02 08:34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政府文件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办文件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屯溪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屯溪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溪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屯溪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黄山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黄政〔2022〕56号)有关精神,深化全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赋能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四个面向”,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强化工业互联网思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育强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深耕“科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支撑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无处不在、创新人人可为”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更加优化,“既锦上添花、又雪中送炭”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更加完善,努力成为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样板;当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5亿元,累计转化省内外科技成果超过400项,累计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40家,高质量建设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保障行动

坚持产城融合。主攻工业不动摇,全力打造产业体系。创新融城入园路径,坚持产业项目优先。坚持“开放+创新”,打通资源涌动通道,加速优质创新资源的涌入和输出,将科创打造成为屯溪的IP。(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革评价机制。支持黄山学院等高校院所开展我区七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鼓励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对实际到账金额2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合作单位验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视同区科技计划项目。(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改革考核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安排科技创新支持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将研发投入、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各镇、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区委组织部牵头)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双向兼职取酬管理试行办法。打破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采取“双聘制”,推动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行动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作用,推动研发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对接。鼓励支持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和团队依托省“羚羊”工业互联网、科技大市场建设等平台,发布科研成果,对接技术需求,为全区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实施智能对接和线上交易,为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其它科技业务提供帮助。(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建立“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闭环式管理服务,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等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学科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员针对企业技术难题长期稳定开展研究,推进产教整合培养人才,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区科技经信局牵头)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重点支持经济部门引进所需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深入实施“揭榜挂帅”工作,围绕电子与新材料、汽车与装备制造、生物科技三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由企业凝练提出技术需求,委托高校院所解题,市、区择优给予支持;鼓励企业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项目,市、区给予配套支持。(区科技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及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每年结合重点产业各选派1名科技情报员,收集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定期反馈区科技经信局,构建成果捕捉和产学研对接服务机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探索设立科技联络员,构建通畅的政企联系机制。(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选认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团,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年选派5名左右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积极承接先发地区“溢出”创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二、三次产业发展。(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平台共建行动

整合现有创新平台资源。引导和鼓励产业领域相近、产品技术关联紧密的企业整合现有创新平台资源,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企业科技合作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推进企业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全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力度,实行“优奖劣汰”。(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和推动工业泵、博蓝特、中创精密、法哲罗生物、徽扬物联等行业科技型领军企业自建或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区七大新兴产业提质增效。推动九龙园区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工业互联网,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住房等。(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行动,通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构建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实现企业研发费用、上缴税收、专利数量等稳步提升。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数量限制,企业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支持高校院所和数字经济产业企业设立工业互联网服务专员岗位,高效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创新主体对标研制“三首”产品,对“三首”产品采取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到2025年区属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5%以上,推动设立专款专用、不纳入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在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对引进的区外领军企业在屯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与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研究院等,符合规定的按科研用地给予相应保障。(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助推行动

推进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满足条件的可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推进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建设。围绕我区七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建设一批以企业和专业机构为主体的中试转化基地,提供中试、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试转化基地纳入科技服务机构库。依托九龙园区、九龙科创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建筑业集聚区等产业承接载体平台,争取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区七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按职责负责)全力引进长三角区域知名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在屯建立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加强科技人才合作中心建设,引导园区、企业到沪苏浙粤等地建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鼓励企业在各地点状布局设立研发平台。(区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前沿优势创新领域,大力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探索依托科普基地、企业展示中心等,布局建设一批应用场景和体验中心,加快应用场景向创新型企业、产品开放。(区七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按职责负责)支持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开展应用场景挖掘、策划、发布、对接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各镇人民政府、区科技经信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负责)

(六)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行动

支持黄山学院、徽扬物联等高等院校及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建立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技术转移机构。(区科技经信局牵头)围绕我区工业三大主导产业,推动九龙园区提供办公场所和配套条件,引进知名高校院所或国内优质技术转移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科技经信局、九龙园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机制,推进技术转移载体建设,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七)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行动

强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支持驻屯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金融事业部。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授信,扩大投贷联动规模。推广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兴科技保险业务。(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规定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给予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探索形成政银企风险共担机制。(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创投资金作用。设立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支持具有行业发展前景、具备成长空间的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加强对主导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财政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放大产业孵化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努力引入高端基金和投资团队,对前瞻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加强拟上市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吸引知名投资机构入屯,逐步完善早期投融资体系。(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相应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调度、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各镇、各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区国投集团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情况的督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区政府督查室、区科技经信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区人民法院牵头)积极参与安徽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公布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加强PCT专利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加强宣传推介。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动态发布全区和各镇、各街道、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区国投集团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区科技经信局牵头)从各镇、各街道、发展改革、科技经信、九龙园区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及区国投集团,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跟班学习,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需求对接和难题帮办。(区委组织部牵头)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屯溪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

2.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屯溪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优化我区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屯溪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朱贤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程春晖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

书记、主任

吕  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新和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老干局局长

刘  靓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光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党组书记、局长

严  明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程  勇  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战  昱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朱  平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新胜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伟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颜文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  宏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海燕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建淑  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程  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桂年红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叶浩军  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邵  楠  区国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科技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会议,协调调度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各专班成员单位确定1名副科级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定量目标细化分解到年度、各镇、街、区直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国投集团,形成时间表、路线图;

3.负责协调推进重大事项,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督查、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督促指导各镇、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和区国投集团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4.负责协调整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的各类要素资源,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屯溪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制定落实推进举措,主动研究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对上对外沟通联络,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报送本季度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2.定期会商机制。由工作专班组长或由组长授权副组长牵头定期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重大政策措施,总结评估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会商调度重点工作,针对全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商议并予以协调解决。

3.要素保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建立资金、能源、土地、用房、政策等各类要素保障,协助工作专班推进相关工作。

4.沟通联络机制。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对上对外沟通联系,及时与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接相关工作,承接对口市级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5.统计监测机制。按照省、市科技成果转化指数的构成,对全区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监测,动态发布各镇、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九龙园区服务中心和区国投集团的落实情况。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溪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屯溪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屯溪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屯溪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已经区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屯溪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