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8期
政府文件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部分社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人事任命
关于崔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溪区部分社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黎阳镇、阳湖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屯溪区部分社区优化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8月23日
屯溪区部分社区优化调整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屯发〔2019〕22号)关于“综合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居住人口3000—5000户规模设置社区居委会”的规定,经区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调研,现就黎阳镇辖区内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缺少社区覆盖,阳湖镇稽灵山社区常住人口规模过大问题,制定如下社区优化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黎阳镇辖区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
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处于黎阳镇辖区,东至香茗转盘,南至商山路、北至迎宾大道、西至宾虹大道,目前已建成银河湾、依云红郡、顺通惠仁心苑、隆凤新村、星雨华府等住宅小区,碧桂园凤凰城正在建设中,且有多家市重点项目落成在该区域。目前,常住人口约2000余户,5000余人,远期将达到12000-15000人。该区域不在黎阳镇龙山社区范围,当前缺少城市社区覆盖,亟需设置一个新的城市社区,对该区域居民开展社区治理与服务。
(二)阳湖镇稽灵山、阳湖、洽阳社区
1.稽灵山社区成立于1986年5月,社区范围东至佩琅河,南至五里亭,西临率水桥、黄山学院,北倚新安江。现有常住人口户数11664户30148人,人口规模过大,不利于社区治理服务,亟需将阳湖、洽阳两个村改居社区改为城市社区,重新划分稽灵山、阳湖、洽阳三个社区范围,科学合理调整稽灵山、阳湖、洽阳社区人口规模。
2.阳湖社区(村改居)是2004年4月进行的“村改居”,并按照村民委员会运行机制运行。现社区范围为:东临朱村河,南至五里亭,西至黄山学院,北至新安江,与稽灵山社区居民交错居住。现服务常住人口441户1214人。
3.洽阳社区(村改居)是2004年4月进行的“村改居”,并按照村民委员会运行机制运行。现社区范围为:东临佩琅河,南至休宁一心,西至阳湖虎村,北至新安江,现服务常住人口999户2650人。
二、社区优化调整安排
(一)黎阳镇、阳湖镇分别对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社区设置,稽灵山、阳湖、洽阳社区优化调整开展可行性调研。按照以现有居住小区为基础,以城市道路为边界、管辖区域相对规整,方便居民和社区治理为原则,进行社区范围划分。社区拟优化调整范围内人口规模尽可能保持在5000户左右、15000人以内,并对社区范围内小区、户数、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中共党员数量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征求各方面关于社区优化调整(含社区名称)的意见建议,形成社区范围划分可行性方案。
(二)黎阳镇、阳湖镇分别成立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开展社区优化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别制定《屯溪区黎阳镇(阳湖镇)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
(三)拟设立、优化调整社区根据镇制定的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组建社区调整专班,制定社区设立、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方案。社区(村改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社区(村改居)撤并调整方案和村集体资产处置意见,报镇人民政府。
(四)阳湖镇组织开展阳湖、洽阳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指导2个村改居社区认真做好村级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处置等工作,使原村民经济利益不受影响,确保向城市社区平稳过渡。同时,对现行稽灵山社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国有资产登记、档案资料保存等工作。
(五)黎阳镇、阳湖镇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向屯溪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关于黎阳镇辖区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增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阳湖镇关于稽灵山、阳湖、洽阳三个社区优化调整的请示》,由区政府予以研究批复,报黄山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六)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根据社区优化调整后各城市社区范围常住人口摸底登记数量,分别核定社区工作者员额。区委组织部指导黎阳镇、阳湖镇分别成立社区优化调整后城市社区党组织,会同区民政局核定社区“两委”职数。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会同黎阳镇、阳湖镇,指导调整后的社区按照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社区“两委”选举。根据核定的社区工作者员额,不足部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会同镇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予以补充。招聘人员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七)社区优化调整后,在区委政法委指导下,对社区网格进行重新划分,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社区建立健全各项居民自治制度开展社区自治工作。社区优化调整后,在社区范围内的居民(含原村改居村民)按照现居住地属地治理原则,由现居住地社区治理服务。
(八)社区用房安排:黎阳镇可在碧桂园凤凰城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前,与市服务业产业园协商,安排一处社区临时用房用于社区办公和便民服务。稽灵山社区服务用房继续在原址;阳湖社区服务用房暂时租赁原村改居社区服务用房,后续争取在该社区范围内拟开发地块配建社区服务用房;洽阳社区服务用房在新配建的洽阳邻里中心。
三、实施时间
(一)黎阳镇在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新增市服务业产业园区域城市社区设立工作,完成社区“两委”选举和社区配套组织建立工作。
(二)阳湖镇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稽灵山、阳湖、洽阳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完成三个城市社区“两委”选举和社区配套组织建立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解决社区调整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法定程序监督。黎阳镇、阳湖镇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责任制,确保社区优化调整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区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黎阳镇、阳湖镇社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明确社区优化调整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黎阳镇、阳湖镇分别制定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时间节点、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方案、主要工作安排表等相关资料。
(三)建立督导、经费等保障机制。区社区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社区优化调整工作跟踪指导和督查。黎阳镇、阳湖镇分别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严格规范程序,确保社区优化调整依法依规落实。社区优化调整工作业务经费,本着节约高效原则,区财政予以保障。对优化调整后城市社区运行经费(含社区工作者工资),由区镇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落实。
五、其他事项
涉及其他有关社区设置需优化调整的,根据社区发展状况统筹考虑。
关于崔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任命:
崔晶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凡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吴昊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余发利同志任老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辉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玉刚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倩同志任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毕治同志的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孙玮同志的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红莉同志的老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余万权同志的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彩琴同志的区财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宏胜同志的区军队干休所所长职务。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