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02-0001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2-26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屯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09:01 信息来源:屯溪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屯溪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功争创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高标准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累计开展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30余场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依托“法律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率达100%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集体研究讨论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努力做到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

三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围绕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依法决策科学民主、行政执法公正文明,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等重点环节与关键内容进行全面提升,不断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为市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屯溪力量”。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挂牌成立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在区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并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加挂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牌子,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按照“全省一单”要求调整2023年度全区各类清单,梳理屯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98项,权责清单1343项,公共服务清单83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类事项33项、规范类事项14。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实行“非禁即入”,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屯溪区2023年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出台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若干举措,推出科学配置镇街职能、模块化运行管理、全员岗位管理、区编镇用、一支队伍管执法等10项举措,不断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定期梳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07次,涉及抽查对象784户,发现问题320户,问题发现率40.8%联合抽查任务103次,联合抽查率96.3%。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完成上线个人一件事64项,法人一件事53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5.86%。在全市率先试点建设屯溪区“公民身后一件事”平台,让群众“身后事”办理“最多跑一次”。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屯溪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激发市场活力。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及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免申即享”,上线政策服务34项,通过平台兑现政策30项,兑付资金318万余元,惠及企业146家,该项做法先后被安徽卫视、安徽经济网宣传报道。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 “一网、一门、一次”,上线事项3786个,100%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屯溪区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建立全区统聘统管法律顾问团,以“法智”促法治,2023年,法律顾问团参与审查区政府行政决策56件,参审率100%,为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务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19次,参与使用单位法律事务讨论审查63次。出台《屯溪区全面推进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试点“2+X(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镇街合法性审查模式,20233月试点以来,各镇街审查行政决策事项25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决策事项应审尽审,全年共完成各类事项合法性审查130件,其中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56,一般涉法性事74件,为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动态更新。以立项与清理工作为抓手,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区政府向社会公开的各项政策合法有效。经梳理,2023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施行35件,修订3件,废止3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屯溪区推一支队伍管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组织赋权部门与各镇街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完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执法协助、争议协调等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2023年,镇街整合属地各类执法资源力量,组建执法队伍,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检查、联合执法巡查205次,出动执法人员933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70以镇街名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9件。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个方面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聚焦程序规范,配备执法记录仪280余台,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组织各执法部门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机构、人员、程序等,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154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执法证,组织各镇街法制员和行政执法人员4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依托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构建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成立区、镇(街)两级应急指挥中心,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紧急医学救援队以及屯溪区公共卫生应急队等专业队伍,根据实际建立专项或专门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安徽法律服务网、“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打造全流程服务。升级打造屯溪区“法治门诊”,安排律师值班“坐诊”,法官、检察官集中“会诊”,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努力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20237月挂牌以来,接诊606件次、934人次,接待省内外学习考察10余次,获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是深化矛盾多元化解。围绕创新发展新时“枫桥经验”,培育、挖掘“枫桥式”工作法,打造覆盖全区村(社区)“百姓评理说事点”59个,创新“三个三”工作法+“联调攻坚”模式,2023,共调处矛盾纠纷9870件,调处成功率98.06%,及时有效地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听证室持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2023,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行政复议书履行率达100%。持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7次,实现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度监督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2023年,13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见面答复率达100%

二是纵深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共审计发现问题193个,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15674.4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条,提交审计专报4篇。

三是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主动公开信息28674条,回应关切150余条,紧扣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23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专题听取镇街、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督查与考核计划,紧盯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努力实现对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动态督促推进。根据《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发送依法行政清单4次,切实督促推进工作。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先后举办2023年度屯溪区行政执法人员“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政法机关第四期政治轮训班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等各类法治培训班,全方位、多层次强化法治素养培养,不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各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同以及自身工作职能的差别,导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动力和压力机制有待完善;因部分执法单位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身兼多职、业务繁重,导致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执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屯溪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加强统筹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屯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积极打造我区特色亮点、典型经验。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五是加大培训实践。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