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一、修订政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屯溪区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提出了“一个领跑、两个倍增、三个标杆”的发展目标,为三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和发展路径,而我区2020年出台的服务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个别条款设定门槛偏高,支持面过窄等问题,对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作用有限。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结合我区服务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区发改委牵头,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共同修订了《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四条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一个领跑、两个倍增、三个标杆”的发展目标,在政策修订过程中着重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聚发展、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扶持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集中有限的资源财力培育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突出对软件信息、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现代物流等重点及短板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做强产业链条,进而推动我区服务业向高品质、价值链高端延伸。三是坚持可操作性。按照政策出台管用、合理以及能兑现等可操作性原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企业等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口惠而实不至”;在政策条款修定中尽可能减少行业部门自由裁量空间,明确每条政策的奖励标准和条件,企业兑现政策可以按图索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5月份,区发改委牵头启动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讨论,广泛征求区直各部门、各行业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共梳理汇总意见建议33条,其中采纳15条,最终形成《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8月23日提请区发改委党组研究,8月25日通过安徽雄风律师事务所合法性审查,9月28日,通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程卫华主持召开的屯溪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专题会议,9月28日提交区司法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9月29日通过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
四、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领跑、两个倍增、三个标杆”的发展目标,在政策修订过程中着重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聚发展、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扶持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做强产业链条,进而推动我区服务业向高品质、价值链高端延伸。
五、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分四个部分,共十八条。
第一部分:总则。即第一条至第四条,说明出台的依据、扶持范围及原则。
第二部分:扶持内容、条件和标准。即第五条至第十三条,包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加快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鼓励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支持外贸进出口倍增、鼓励文旅体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品牌创建7个方面共计26条具体内容。
第三部分:申报、审核、拨付。即第十四条至十七条,明确申报程序和监管措施。
第四部分:附则。即第十八条,明确修订后新政策的生效时间及原政策废止时间。
六、创新举措
根据我区服务业产业布局及发展实际,围绕我区短板行业,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政策第六条第(六)点新增了“对有稳定的运营管理单位,面积5000平米以上、规划入驻产业链上下游企业10户以上,培育规(限)上龙头企业2户以上的软件信息、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集聚区经主管部门认定、区服务业领导组同意后予以重点扶持。从入驻之日起,前三年按租金的50%给予补贴。同时给予内部装修实际支出的5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该条款累计奖励额度不高于入驻企业前三年对地方的财政贡献,按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分年度兑现。”第六条第(九)点“鼓励本土软件信息技术企业走出去,对纳入一套表或省平台的软件信息技术企业,年营业收入中有黄山市外的技术服务收入但营收、纳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科技成果均在我区的,按照市外合同确认的年营业收入1%一次性奖补。软件信息技术企业自主开发系统平台技术方案、软件产品等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的,经评定单个(方案)产品给予3万元奖励。”第七条第(十二)点“支持冷链仓储物流建设。对企业、村集体新建、改造自动化冷库,库容量达200立方米以上的,按照总投资额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此来鼓励软件信息、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本土软件信息技术企业走出去,并且将营收、税收留在我区。
七、下步工作
一是区发改委要牵头抓总,搞好统筹协调,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宣传,及时掌握政策宣传贯彻情况,适时开展政策评估;二是区财政局针对若干政策涉及到的奖补项目进行总体测算,确保政策可操作、能兑现。
八、注意事项
一是资金总量控制。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采用投资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竞争性申报,择优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不重复奖励。同一事项适用于本政策,同时与我区现有其他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从新”的原则执行,同一事项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三是压实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已经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该申报主体三年内各级项目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同时按程序将其违规信息推送至相应信用平台,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九、政策咨询方式
单位: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汪青,电话:0559-2596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