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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舆情回应
索
引
号:
003143189/202405-00036
信息分类:
政务舆情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5-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咨询阳湖镇餐饮业污水处理证问题
作者: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7:08
信息来源: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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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餐饮项目负面清单要求,餐饮行业营业执照前置审批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环保无前置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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