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05-00036 信息分类: 政务舆情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5-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咨询阳湖镇餐饮业污水处理证问题

作者: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7:08 信息来源: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餐饮项目负面清单要求,餐饮行业营业执照前置审批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环保无前置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