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25日,区长杨林在区政府14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出席人员:副区长、人武部负责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会。
列席人员:监委副主任,财政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审议了《黄山市屯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强调,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既是荣誉也是工作成果体现,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紧扣目标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构建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合力共建格局,确保“创则必成”。
会议开展了“法治一刻钟”学习——解读《安徽省消防条例》。会议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城市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会议听取了关于屯溪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为契机,明确主题定位,充分发挥强村公司“牵引”作用,不断创新乡村运营机制,着力实现“农文旅康”融合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盘活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有助于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保质增效。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安置房存量房源产权证办理进度,对已办理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按照转让程序公开处置,依法依规完成转让程序后,及时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财政。
会议还审议了《屯溪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送审稿)》、《屯溪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