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07-00053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7-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新闻发布会

作者: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1:40 信息来源: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626日上午11

发布单位:屯溪区人社局

发布地点:屯溪区政府十三楼会议室

发布主题:《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周洋  屯溪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莅临《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向前来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记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关于对屯溪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向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作一简要介绍:

1.缴费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202411日起,在屯溪区范围内,由政府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缴费补贴。

2.如何确定保障对象:屯溪区政府以征收土地被依法批准之日为基准日,在被征收土地安置人员中确定缴费补贴对象,经被征地农民确认并按规定公示缴费补贴对象名单,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征收土地时间等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协助确认缴费补贴对象身份资格等情况,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复审、登记,建立被征地个人账户并给予其缴费补贴。

3.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缴费补贴。补贴对象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4.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享受征地缴费补贴标准为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屯溪地区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今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屯溪地区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屯溪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拟定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5.补贴对象如何享受补贴: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同等补贴标准。鼓励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发放给个人;处于缴费期的,可凭缴费凭证逐年发放给个人。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个人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给予缴费补贴,分15年逐年计入个人账户;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待遇时有缴费补贴余额的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