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01-00021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企业,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1-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政人〔2024〕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屯溪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6 17:32 信息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张永生同志任区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茅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程鹏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身份不变);

查宜宝同志任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昌霖同志任区司法局昱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黎峰同志任区司法局新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再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昱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吴玮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华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昱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项莹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原同志任屯溪老街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艳芬同志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汪晨同志任区水利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志英同志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曹化亮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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