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411-00002 信息分类: 社会团体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1-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屯民社管〔2024〕173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跃进路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批复

作者:屯溪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08:47 信息来源:屯溪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跃进路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筹备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成立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跃进路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报告》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成立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跃进路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具备全区性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条件,准予登记成立。核准名称为“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跃进路社区救急难互助社”。

互助社成立后,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重大活动事先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按期参加年检,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