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501-00041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医保局2024年12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展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6:41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1.对区县交叉互查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处理,按协议追缴违规基金689.17元,其中本金530.13元,扣除违规金额30%的违约金159.04元,按照统筹地区已全部退缴至各区县(市)医保局医保基金专户。
2.对省“百日攻坚”专项检查组检查情况移交医保中心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