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立行立改,上报整改情况。 2.截止3月底,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1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退还违规医保基金 16905.8元,已全部按照统筹区退回各区县医保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