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3189/202504-00108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屯溪区医保局2025年3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展

作者:屯溪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1:30 信息来源:屯溪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1.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立行立改,上报整改情况。
2.截止3月底,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1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退还违规医保基金 16905.8元,已全部按照统筹区退回各区县医保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