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屯溪区推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暂行)》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出台背景:为精准落实工业母机产业发展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区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着力培育区域制造业集群。聚焦产业链招商,聚力招大引强,全力壮大工业母机特色产业,致力于打造全省一流、长三角领先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集群。结合我区实际,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联合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局、九龙园区等3家单位,共同拟定了《屯溪区推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暂行)》(以下简称《扶持政策》)。
出台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3〕5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皖政〔2025〕27号)
二、起草过程
1.文件起草:按照屯溪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屯溪区推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暂行)(送审稿)》。
2.意见征集:2025年4月27日,书面征求各镇、区直各相关单位、九龙园区、国投集团、九建投等15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其中6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经沟通确认后进行了修改完善,15家单位形成了一致意见。由于该政策需与区级其他工业政策配套实施,依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限缩短为10日(2025年4月28日-5月8日),并在屯溪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3.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4月27日,提交屯溪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反馈符合审查要求,并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4.合法性审查:2025年5月8日,提交屯溪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反馈符合审查要求,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5.会议审议:2025年5月22日,经屯溪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6.正式印发:2025年6月19日《屯溪区推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屯政办〔2025〕7号)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扶持政策》主要内容为首次制定,总体框架参照《屯溪区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屯政办秘〔2025〕5号)文件制定,共四部分,分别为支持条款、申报审核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母机企业、为工业母机企业服务的市场主体。工业母机包括金属切削机床等减材制造装备,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等等材制造装备,3D打印等增材制造装备。
(二)支持条款:共分为十个方面,即:支持企业优先供地(九龙园区受理)、支持企业过渡生产(屯溪区投促局受理)、支持企业信贷融资(九龙园区受理)、支持企业搬迁入园(九龙园区受理)、支持产业协作配套(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受理)、支持企业产学研合作(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和人才办受理)、支持企业招引人才(屯溪区人社局受理)、支持企业定向培养(屯溪区人社局受理)、鼓励企业对外参展(屯溪区商务局受理)、支持协会发展壮大(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受理)。
(三)申报审核程序:本扶持政策由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由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屯溪区财政局发布年度申报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由屯溪区科技科技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奖补方案,报屯溪区政府审定,按程序拨付相关资金。
(四)监督管理:获资金支持的单位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取消该单位今后三年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法用地、环保违法、市场监管违法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四、工作目标
坚持引导性、撬动性、整体性、目标性原则,从供地、厂房、搬迁、融资、产业链、人才、科研、协会等要素入手,强化对工业母机产业的保障支撑,健全我区工业母机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五、保障措施
该《扶持政策》由屯溪区政府统筹领导,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保障政策兑现。
六、下步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工业相关政策,主动做好工业母机产业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屯溪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59-2596218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